背景:
坐标北京,25 年三月在我爱我家旗下的「相寓」整租了个二室一厅。老小区,顶楼,该房子没有单独的房本,与楼下是同一个产权(合同上的门牌号也是楼下),业主住在楼下。
问题:
目前这个房子最大的问题就是夏天用电高峰时(进入七月后),极其容易跳闸断电。在我去年夏天的居住体验里,这个跳闸阈值相当低,在冰箱必须长期插电的情况下,比较稳妥的情况是最多同时只能插两台大功率电器(包括空调、电热水器、电磁炉)只要再加一个就很容易断电。这意味着:
1. 日常用电需要非常小心翼翼,做饭洗澡前最好还要把空调关闭,做完洗完再打开,十分麻烦。 2.我也担心频繁推闸刀对自己产生安全问题。
反馈过程:
去年找管家反馈,管家找了电工,电工师傅的结论是上下两家共用一个电路(电表计费在我入住时的强烈要求下加装了电表,分开计费了),无法承担起两家的总共用电量,是两家的用电总和导致的跳闸,而不仅由我引起。需要更换漏电保护器,这种改造要让物业换,需要关总闸。管家推动找了业主和物业后,物业不让业主私自改(说后续要改电,但后续不清楚有没有推进)且了解到整个小区的这种户型都有这个问题,改造无法进行,当时业主态度也挺好,说也会注意在用电高峰减少家里的用电,我也没有继续计较,将就着过了一个夏天。
现状:
今年夏天进入高峰期后又开始有这种体验了,昨天下午开始到晚上跳了四五次,每次都需要我下楼去把电闸推上去(电闸在楼下 1618 门口)。这种麻烦带来的烦躁心情又卷土重来,昨晚我又向管家反馈了(现在换了个新管家,服务比之前的差太远),一直到今天下午两点微信都没有回复,我非常生气,至少要回个消息。然后我发了催告函(大意是目前有 xxx 问题,希望 xx 内解决,不然解约+投诉)我知道可能没啥用,但还是发了,管家回复早上看到消息但没回 blabla 。 下午报修让电工师傅又来看,这次的师傅只给出了表面原因是超负荷,由于无法进业主屋,无法判断是否是两家一起导致的跳闸,需要看下跳闸时业主屋是否也停电。 电工师傅与管家沟通后,管家只是把我的吐槽信息转发给了业主,目前只是等待业主的反馈。我下午接连强烈表态要求及时跟进,目前也只是卡在了这里。
个人想法:
目前的使用体验实在太憋屈,要想不跳闸必须很小心控制电器数量。这个房子也蛮贵的,综合下来有 6000 一个月,我看了下有的地方 4500 都能租到更新更现代化的小区(人车分离、地下固定车位、更好的绿化、更好的户型),且与我上班开车通勤时间差不多,如果能争取到没有违约金的解约的话,我很倾向于搬家。 但是这种情况有机会争取到无违约金吗? 我能理解这不是人为故意、也算是老小区这个户型的通病,但是我认为不应该让租客默默承受这些吧? 请问各位大哥这种情况我有机会争取到什么权益吗
坐标北京,25 年三月在我爱我家旗下的「相寓」整租了个二室一厅。老小区,顶楼,该房子没有单独的房本,与楼下是同一个产权(合同上的门牌号也是楼下),业主住在楼下。
问题:
目前这个房子最大的问题就是夏天用电高峰时(进入七月后),极其容易跳闸断电。在我去年夏天的居住体验里,这个跳闸阈值相当低,在冰箱必须长期插电的情况下,比较稳妥的情况是最多同时只能插两台大功率电器(包括空调、电热水器、电磁炉)只要再加一个就很容易断电。这意味着:
1. 日常用电需要非常小心翼翼,做饭洗澡前最好还要把空调关闭,做完洗完再打开,十分麻烦。 2.我也担心频繁推闸刀对自己产生安全问题。
反馈过程:
去年找管家反馈,管家找了电工,电工师傅的结论是上下两家共用一个电路(电表计费在我入住时的强烈要求下加装了电表,分开计费了),无法承担起两家的总共用电量,是两家的用电总和导致的跳闸,而不仅由我引起。需要更换漏电保护器,这种改造要让物业换,需要关总闸。管家推动找了业主和物业后,物业不让业主私自改(说后续要改电,但后续不清楚有没有推进)且了解到整个小区的这种户型都有这个问题,改造无法进行,当时业主态度也挺好,说也会注意在用电高峰减少家里的用电,我也没有继续计较,将就着过了一个夏天。
现状:
今年夏天进入高峰期后又开始有这种体验了,昨天下午开始到晚上跳了四五次,每次都需要我下楼去把电闸推上去(电闸在楼下 1618 门口)。这种麻烦带来的烦躁心情又卷土重来,昨晚我又向管家反馈了(现在换了个新管家,服务比之前的差太远),一直到今天下午两点微信都没有回复,我非常生气,至少要回个消息。然后我发了催告函(大意是目前有 xxx 问题,希望 xx 内解决,不然解约+投诉)我知道可能没啥用,但还是发了,管家回复早上看到消息但没回 blabla 。 下午报修让电工师傅又来看,这次的师傅只给出了表面原因是超负荷,由于无法进业主屋,无法判断是否是两家一起导致的跳闸,需要看下跳闸时业主屋是否也停电。 电工师傅与管家沟通后,管家只是把我的吐槽信息转发给了业主,目前只是等待业主的反馈。我下午接连强烈表态要求及时跟进,目前也只是卡在了这里。
个人想法:
目前的使用体验实在太憋屈,要想不跳闸必须很小心控制电器数量。这个房子也蛮贵的,综合下来有 6000 一个月,我看了下有的地方 4500 都能租到更新更现代化的小区(人车分离、地下固定车位、更好的绿化、更好的户型),且与我上班开车通勤时间差不多,如果能争取到没有违约金的解约的话,我很倾向于搬家。 但是这种情况有机会争取到无违约金吗? 我能理解这不是人为故意、也算是老小区这个户型的通病,但是我认为不应该让租客默默承受这些吧? 请问各位大哥这种情况我有机会争取到什么权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