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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db 2015-04-18 00:17:52 +08:00
这么做是对的,楼下别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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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yDai 2015-04-18 00:27:18 +08:00 1
寂智-->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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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3636 2015-04-18 00:57:01 +08:00 via Android
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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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est 2015-04-18 01:25:40 +08:00 via iPhone
也就是说快要开始自我审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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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2015-04-18 06:51:27 +08:00
0-0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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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deadbird 2015-04-18 08:33:29 +08:00
好的方面,访问V2快多了。坏的方面,某些讨论可能有被删的潜在可能。当然了,讨论的东西别太什么,基本不可能被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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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ple 2015-04-18 09:13:55 +08:00
意味着要开始自我审查,然后随意删帖禁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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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QJT 2015-04-18 09:34:35 +08:00
有没有可能是别人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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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bim 2015-04-18 10:23:05 +08:00 via iPhone
工信部和GFW应该不是一个系统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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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esX 2015-04-18 11:36:18 +08:00 via iPhone
不必急于下结论,不过希望尽快做出回应。
无论怎样,我认为,对于这个社区面向的访客来说,言论空间显然还是重要的。 如果是寻求解封的话,我还没能明白动机是什么。毕竟不会翻墙的人连注册时的验证码都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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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1997 2015-04-18 12:43: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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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s 2015-04-18 12:51:02 +08:00 via Android
@YvesX 的确 这个问题可以block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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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master 2015-04-20 16:26:4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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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ch 2015-04-22 13:00:29 +08:00
意味着要开始自我审查,然后随意删帖禁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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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d M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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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chu 2015-04-24 10:53:44 +08:00
@Livid 搬回国内是对用户负责的好事。既然搬回国内了,就得按照国内法律来。
但是按照管局(MIIT)的规定,以目前V2提供的服务来说,光ICP备案是不够的,因为V2的网站有经营性的服务,例如投放广告,付费图床(其他的不知道)。而且,目测V2投放的广告不光是通过第三方广告商投放的,有很多是直接自己做的Banner。 工商总局这几年对网络广告监管很严,虽然V2还是算比较小众的网络社区,不大会惊动工商总局,但是万一有人投诉,你就免不了应付官方的调查了。 以上这些问题只是面上的,因为看ICP备案主体是公司,遇到投诉或者调查,难免会比个人多许多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