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leader 突然在群里说老板要之前项目的研发文档。晚上下班前,被 leader 叫去谈话。具体协议周五能看到,现在了解到的情况如下。
现在公司的款项收不回来,资金链紧张。
公司使用的方案是,从下周开始休假。先休年假和加班时的调休,然后开始“被休假”。“被休假”期间,工资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发,社保也按最少缴纳。
意思其实就是想让被裁者主动离职,省去赔偿。
“被休假”我在劳动法上没有找到相关条文。
我想请教一下,“被休假”这个事是不是违反相关法律,如果是的话,违反了哪些?
另外,做最坏的打算,我需要做哪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