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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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第 43820 号会员,加入于 2013-08-14 08:04:50 +08:00
a01113 最近回复了
Msunsoft
2016-07-26 01:51:10 +08:00
回复了 WinG 创建的主题 随想 同时发生相似两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感叹一下人生无常。
第一个应该是被钓鱼了。第二个是配资。这也是家里有,换成别人,想输也没那么多
连续 3 个月。比如 8 月 1 日到 11 月 1 日在台, 9 月 1 日拿到台湾驾照。这样大陆是认可的。
@xjl 好好看看 134 楼的老司机的评论。你要觉得是挑你的刺,就当我没说。你可以继续按你的方法开车。快车道的速度通常为限制速度的 80%。
@ibugeek 你的说法我也很赞同。同时我遇到超车的,都是能避让就让,万一别人有什么急事。问题的原因在于没让速,没把校车当特殊车辆。如果换成执行任务的警车,急救车,消防车。对待的心理又不一样。
@jarlyyn 看帖都看不明白,你能不能回去找你小学语文老师补习一下。快车道都不知道的,驾照你买的吧。看见就知道无脑喷,你一定没女朋友。以 block
@ibugeek 不是必须让速,是请您让速。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当然你也可以提速,不让超车。行车上路,文明驾驶。
@jarlyyn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yszx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 2 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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