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dai269619118
V2EX  ›  职场话题

在某外包公司,离职了拖你很久的离职证明怎么办?

  •  
  •   dai269619118 · 2015-08-17 09:03:07 +08:00 · 3972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421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在博颜XX 8月7号走的 截薪日也是8月7号
    qq和邮箱发给人事要离职证明都不给回复
    大家觉得应该怎么办?


    这外包公司呵呵了,劝大家以后不要去什么外包!
    会后悔 真的会后悔

    cxe2v
        1
    cxe2v  
       2015-08-17 09:20:20 +08:00
    直接去公司找人事啊
    jookr
        2
    jookr  
       2015-08-17 09:33:27 +08:00
    顺便记得要工资证明
    yaoyao1158
        3
    yaoyao1158  
       2015-08-17 09:45:33 +08:00
    不是每一家外包公司都这样。
    如果只是走正常流程,那就直接去找公司。你着急 你就要勤快 多去找。
    不是你提了 人家就要马上加急处理。才 QQ 和 邮箱……你直接打电话啊 在同一个地区直接上门。
    看样子 你是已经离职了,你让人家开离职证明是麻烦人家办事儿,不是人家应该的,把你当爷伺候。
    起码你得打 2 个人以上 才能清楚地了解为什么没有及时处理 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好。

    最讨厌这种 一次遇人不淑 把一个行业拉黑的心理素质差的。
    fwings260
        4
    fwings260  
       2015-08-17 09:52:00 +08:00
    离职证明不是应该离职前拿到手么。。。
    dai269619118
        5
    dai269619118  
    OP
       2015-08-17 10:09:05 +08:00
    @cxe2v
    @fwings260
    在杭州办公 公司在北京 只能在邮件里让他快递
    dai269619118
        6
    dai269619118  
    OP
       2015-08-17 10:14:04 +08:00
    @yaoyao1158 对 不是每家外包公司都这样 是我说的偏激了
    我配合他办完了公司的手续 结果他呢?
    这不是我麻烦人家做的事情 这事他应该做的事情 就好象我应该配合他办完离职手续
    还有我没有要求人家加急处理 我只想人家给我一个答复
    你说的对 应该打电话直接联系
    ufo22940268
        7
    ufo22940268  
       2015-08-17 10:15:29 +08:00
    为什么一定要离职证明
    glasslion
        8
    glasslion  
       2015-08-17 10:19:30 +08:00
    @ufo22940268 有哪家公司入职是不需要上家离职证明的?
    wjfz
        9
    wjfz  
       2015-08-17 10:26:04 +08:00   ❤️ 1
    部分外包确实是比较坑的。
    年少无知的时候在外包待过一个半月,走之后还拖工资。
    最终以微信微博电话全部拉黑处理。
    后期再问我之前项目相关问题就没接电话没回短信(不知道会不会不太好)。

    LZ 多打几个电话吧,沟通是最重要的。
    咱不多打几个电话对方也不知道咱的需要有优先度有多高。
    感觉这个社会沟通更重要。
    人跟程序不一样。。
    ufo22940268
        10
    ufo22940268  
       2015-08-17 10:27:32 +08:00
    @glasslion 我好像都没有出示过
    dai269619118
        11
    dai269619118  
    OP
       2015-08-17 10:33:22 +08:00
    @wjfz 程序写傻了 不知道用电话直接联系了 谢谢
    ZHIYEBANG
        12
    ZHIYEBANG  
       2015-08-17 11:25:45 +08:00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而非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或批准。
    jin5354
        13
    jin5354  
       2015-08-17 16:07:41 +08:00
    能当面说的不用电话
    能电话说的不用邮件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925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1ms · UTC 21:34 · PVG 05:34 · LAX 13:34 · JFK 16:34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