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我因为玩软路由,而手中只能开出一台 Hyper-V 虚拟机。挂载直接编译出来的虚拟硬盘发现网卡的 io 效率十分渣,于是在网上找了资料研究好几天,最后找到了解决方案,并且写出了自己的这篇文章。https://soha.moe/post/make-openwrt-fits-hyperv.html (我博客所在的服务器遭到了大流量攻击。来源不明。现在已经被机房空路由了。)
今天意外发现了 JayShao 的这篇文章 Hyper-V 编译并安装 OpenWRT,本来看的觉得眼熟,后来发现,诶这个方案就是我的吗?后来又看到几张截图,和我的截图一模一样。(毕竟 PowerShell 跑 ssh 本身就很奇特)于是我断定这文章是借鉴了我的文章。
后来我给 JayShao 的这篇文章发了评论,希望至少能添加一个参考链接,毕竟这教程是我亲自花时间整理的。但是我的评论却被 spam 了。
通过他的博客我得知 JayShao 是阿里在职的 PM 。但从评论被 spam 这点来看,再继续私发邮件什么的方式肯定也无济于事,我该怎么办?我只是不希望自己花时间整理的东西就这么被别人拿走,况且这人还是国内大厂员工。
有人说 spam 可能是 Disqus 的行为,但是 4 号中午发评论后一直是 pending ,直到那天 4 点半看的时候才变成了 spam 。
8 号早上我发现 JayShao 修改了编译配置截图。 spam 了我的评论后修改编译时截图,到底是为了什么就很清楚了。
同时多了一句话:
哦吼?看来他改截图的时候的确加了参考链接,原来借鉴的不是我啊?
我点进去看了这帖子…… excuse me ?就靠这么两个 patch ,居然可以和我写出几乎一模一样的文章?连 PowerShell 的那个图片都是一样的?
附上 4 号下午的博客截图,节约页面加载速度和长度,这里发图片链接。
http://ww4.sinaimg.cn/mw690/5b499ed7gw1f9gbbh5ldvj20yb59te81.jpg
顺便说一下 V2EX 的 node 好让人纠结啊 qaq 。上一次乱发 node 还得找站长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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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yg 2016-11-09 10:47:29 +08:00 3
这个确实就是阿里的价值观,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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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xcn 2016-11-09 10:49:06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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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cloud 2016-11-09 10:53:51 +08:00 1
根据月饼的前车之鉴,这个抄袭被发现以后 spam 原作者的员工不被开除的话岂不是和之前宣扬的价值观不符,还是说 PM 的话就可以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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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ifer 2016-11-09 10:55:2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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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sc633 2016-11-09 10:59:53 +08:00
哈哈 总结下
1. 居然有这个节点...好玩...v2 的节点真的是....哈哈哈哈 2. 楼主想引起大家愤怒.....不过好多人都发现进来被骗了,看来 v2er 还是很冷静的.. 3. 我看了下文章,这种文章 我已经看过不下十次啦,我博客里都有一份.. 不过我确实是转载的,我的是在 phphub 转的..留了链接,恩,看来我很老实... 4. 呵呵一个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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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hemiao 2016-11-09 11:00:58 +08:00
有没有发现博主的站已经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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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2016-11-09 11:04:46 +08:00 3
来掺一脚。
关于阿里价值观被嘲讽的缘由,这篇文章我觉得说得挺在理。 http://www.jianshu.com/p/ebeaf0cbc280 不合适的总结一下就是: 根据公司规定列出具体不合适的地方作为开除的原因无可厚非; 但若是因为一个很扣帽子的理由,就显得有些不合适了; 既然以价值观为理由开除一次,就别怪群众们拿着这个事情不放,要求阿里做到一视同仁; 以价值观为缘由开除员工-->说明还在公司的员工价值观没问题或没被发现-->现在有人因为价值观(道德)问题被怼了-->请开除以证明贵公司的价值观-->否则就是贵公司价值观不行。 当然,以上逻辑肯定有硬伤、不讲道理、道德绑架、 etc...等问题 说到底,对群众们而言,这只是一种极佳的泄愤渠道而已 2333 ,谁让阿里以价值观为标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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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Fish 2016-11-09 11:10:25 +08:00
这很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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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weretrt515 2016-11-09 11:15:22 +08:00
阿里巴巴集团的项目经理 JayShao 抄袭程序员的代码,还死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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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ds1983 2016-11-09 11:23:50 +08:00 15
我是阿里的 PD 。
哈哈,其实我觉得楼主的标题和质疑都没啥问题,要求楼主不牵连阿里实在是有点道德婊了。 但是还是想说几句话,给阿里外的兄弟: 1 、阿里员工也是人,不是大德高僧,所以阿里的员工出现任何道德败坏的事情都并不值得惊讶。 2 、阿里巴巴价值观是属于公司内部的行为准则,它只能约束员工在公司的行为。它不是法律,不可能也没能力更不应该干涉或约束员工非职业环境下的私人行为或者说道德意识。 3 、从现代企业管理角度而言,价值观是企业主用来约束雇员的职务行为的道德标准,除非涉及违法,员工非职务范围的私人行为确实不应该牵扯到公司层面。阿里巴巴价值观是公司对员工的要求,却并不是公司为员工的道德观念做的背书。 再说几句话给在 V2 混的阿里同事: 1 、虽然去年集团改口号为非凡人做非凡事,其实还是要正视自己,绝大部分阿里员工都是风口上的猪,别把自己看的太高,别觉得自己的颜面神圣不可侵犯。多去外部看看,多去找客户沟通,多去和买家聊聊,才会知道自己真的有几斤几两。 2 、在公司之外做了些不太道德的事情很正常,没什么大不了,承认并不影响自己还是一个人,也不影响自己仍然是一个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不会要求自己的员工在外面必须做一个完美的道德君子,也无权要求。但是请千万不要戴着公司的头衔在外面晃悠,哪怕有好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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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j1992 2016-11-09 11:55:38 +08:00
我自己的 github pages 写整理备忘时,有引用到别人文章里的部分内容的话,我都是加上引用、标题、作者、原链接。应该是标准的做法吧?有没有漏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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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14 2016-11-09 12:00:23 +08:00
先把一千万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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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a OP 关于标题,我真的没有想要抹黑和嘲笑阿里的意思,但的确可能有不合理的地方,这里我道歉。
诶,说我想引起大家愤怒是什么情况,真的没有啊。 还有我博客挂了的事情,这两天也没空搞,学校里今天开始期中考。如果我真的影响了各位大大,真是不好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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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jun 2016-11-09 12:03:00 +08: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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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 2016-11-09 12:09:3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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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olee 2016-11-09 12:52:19 +08:00
楼主在理没错,是不该侵权。可是阿里的员工侵权,跟阿里的价值没有关系。
阿里的高层也许不知道这事儿,知道了的话也许还没明确表态过。 遇事儿说事儿,谁做错了说谁就行了,这么件小事牵扯那么大的公司价值观,这压根就是不对等,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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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no 2016-11-09 13:11:01 +08:00
@shaoshuang online~~~~@shao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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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ldeadbird 2016-11-09 13:21:01 +08:00
问题很简单,补上一个链接就行了。但人家没这么干,确实很恼火。
我写文章如果有引用别人的,都肯定会表名出处,至少要有感谢原作者提供的思路,我的问题才得以解决。否则以后谁还分享啊。全都是随手抄来一次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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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ygkx 2016-11-09 13:39:43 +08:00
支持楼主维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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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igfish 2016-11-09 13:55:21 +08:00 1
@Livid
@qgy18 @soha 完全是个人的 blog 的话,@soha 留阿里的名字 确实有点过了, 但 https://jayshao.com/about-me/ `Working@Alibaba as a Product Manager.` 已经形成某种意义的背书了,所以相信 jayshao @shaoshuang 是想用公司的名义提高 blog 的影响力的,@soha 引用其自我介绍也无可厚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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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igfish 2016-11-09 14:03:5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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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ke 2016-11-09 14:19:34 +08:00
产品经理茶话会 第一次看到这个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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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sting 2016-11-09 14:24:13 +08:00
是的,没错(手动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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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icOldSong 2016-11-09 14:47:59 +08:00
@soli 很好的一次危机公关,成功地把锅完全甩到了个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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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ang 2016-11-09 14:50:55 +08:00 1
一堆水军出来逼着楼主道歉,阿里给你们多少钱啊?不要脸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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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vanus 2016-11-09 15:05:46 +08:00
看着有意思,我随便回复下。 http://git.oschina.net/Yiwan/AUTOHACK 这个链接是我以前搞的一个 app 。(未商业用途,只是搞来玩的),里面“ 盗用”(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了别人的 app 的一部分,因为我没有购买 pro 版本,使用的是从免费版本里面提取的部分。原作者的免费版本和 pro 版本使用的是同一个东西。
好在我还是加了 说明的啊。。。。。。 在文档里面加了一大段感谢语啊。。。。 也把作者的原程序下载链接也贴上去了。 作为喜欢弄代码的人,不反编译别人的程序的应该很少吧??? 用了别人的成果,至少也应该表示下感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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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yris 2016-11-09 15:31:19 +08:00 7
阿里 PM 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 PM ,听说你抄袭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冰两瓶可乐,要一个月饼。”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抄了人家的东西了!”阿里 PM 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抄了别人的教程,正在 V 站被吊打呢。”阿里 PM 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抄教程不能算抄……抄袭!……放在网上的,能算抄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月饼”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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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Shake 2016-11-09 15:31:45 +08:00 1
从前文来看,至少是用了你的图片,而且在个人描述里还加上了公司的信息,就是想借着公司装逼。
哪晓得自己怎么那么 Low ,抄到了高中生那里,被同行知道了还怎么混,赶紧换掉图片,评论也不能显示出来。 ... 一大段腹黑的 O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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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russell 2016-11-09 15:49:31 +08:00 via Android
后排到这里,看到那么多带节奏的洗地的居然把楼主都给带偏了,我也是服了。
针对楼主我想说你完全不用为你标题里的任何地方“道歉”。然后想提醒各位,迷信大公司和权威并不能让你得到更多。从长期的角度来看,除了失去独立的思想之外你还将失去更多现实中的应得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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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xia0010 2016-11-09 16:18:48 +08:00
我是来看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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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a OP @Jimrussell 毕竟高中生比较虚……一看这么多人喷我还是硬气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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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lang 2016-11-09 17:03:07 +08:00
一直关注你的博客,写的非常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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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eagle 2016-11-09 17:14:21 +08:00
我觉得吧,还事儿,实际上是和大环境有关,我国现阶段除了没假人,假货确实是泛滥的,包括抄袭你文章的这个假货!
支持楼主较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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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eagle 2016-11-09 17:23:37 +08:00
嗯... ... 假货集中地倒确实是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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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 2016-11-09 18:13:45 +08:00
@ClassicOldSong 是哈。除了这个,其他几个洗地的,越洗越让人黑的起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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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jun 2016-11-09 18:40:18 +08:00 1
@soha
@qgy18 厉害了,那个博主今天更新了一篇新博客,完全不鸟 V2 这边发生的事,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其实他在后台看着 Google Analytics 的一大批新访客 IP 在偷偷的笑吧。 @shaoshuang 你目前也在线,没错你就出来澄清,有错就认错,并补加一个参考链,这样真的,很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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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peishi 2016-11-09 21:13:11 +08:00 1
http://weibo.com/p/1005051869581157/
昵称: 邵小雙沒頭腦 所在地: 浙江 杭州 性别: 男 生日: 天蝎座 博客: http://jayshao.com 个性域名: http://weibo.com/alijayshao 简介: 人生若只如初见。平凡人做非凡事。 注册时间: 2010-11-21 地区:浙江 ,杭州 职位: B2B-ICBU-AliExpress-交易发展-产品规划 /产品规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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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peishi 2016-11-09 21:20:38 +08:00 2
QQ: 4888469
“妈的,终于又爬过墙了,在墙内生活了一天,各种不适应。这是我第二次遇到 SSH 卖家人间蒸发,亏我半个月前又续费两个月,妈的,不揭发他不痛快,他叫邵双,是南京人,短信不回,电话开始没人接,后来变成正在通话中。它的 QQ:4888469,电话: 15651862713 ,旺旺 ID:tyadan ” https://twitter.com/fxxkhand/status/25772143167 有前科。。。 其实出来道个歉,啥事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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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jun 2016-11-09 21:26:40 +08: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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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tdrv 2016-11-09 21:32:04 +08:00
来围观大佬级别人物,顺便学习如何为人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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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peishi 2016-11-09 21:32:22 +08:00 1
@immjun 诈骗这个帽子太大了。。其实就是卖 VPS 跑路了,在 V2EX 上很常见 =。=
我也觉得如果这哥们出来澄清一下,就没啥事了,本来就不是特别严重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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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ngDi 2016-11-09 21:46:05 +08:00 via Android
阿里愿意开除抢月饼的,也不愿意开除随意抄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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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rjk 2016-11-10 00:07:23 +08:00 via Android 1
我就在想,一定会有人人肉出来这个人的,果然啊,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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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Cat 2016-11-10 00:56:13 +08:00 4
真看不下去了,前面怎么那么多人说楼主的不是?楼主留阿里的名字怎么了?如果在个人博客留了公司的名字,就是想借公司的名气提升自己博客的知名度,那么出了问题,为什么就只能问个人不问公司?我觉得楼主脾气已经够好了,你们一个个站在道德高地上不冷吗?
再说,为啥大家都爱讽刺阿里?还不是阿里自己作?左一个价值观,又一个价值观,那我们倒要看看,抢月饼都被开除,这种明目张胆的剽窃该怎么处理?抢月饼的都及时承认错误了,这剽窃的还死不认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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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Zhang15120 2016-11-10 06:16:59 +08:00
@shaoshuang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迟早怼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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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yi 2016-11-10 09:05:01 +08:00
剽窃行为可耻,尤其还死不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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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3580 2016-11-10 09:16:10 +08:00 1
@qgy18
某次偶然看到一个网站杂志文稿评选,居然看到了我好几年前的几篇文章,才知道居然还有人拿我的文章投稿,想想落差还是蛮大的。虽然文章本身算不上什么,但写文章的人那个时候的心情确实很复杂的。被偷窃的文章,缺毫无原作的心境,为了炫耀和荣誉来玷污了自己写的小说,这种心情也许只有当事人能够理解吧。身处其中,不能设想未来的某天回忆这件事,但是正如当初,现在看到,依然不爽,还会回忆起文章中的心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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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alex 2016-11-10 10:32:28 +08:00
@fangpeishi 这也能洗地?
诈骗罪(刑法第 266 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八节 诈骗罪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 4000 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4000 元以上不足 5000 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5000 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 167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1 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 100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 3000 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 1230 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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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alex 2016-11-10 10:36:31 +08:00
@fangpeishi = =我的意思是,其实这事挺严重,刚没看到是你人肉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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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ensky 2016-11-10 16:15:16 +08:00
1111 ,明天过生日了啊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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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a OP 今天期中考试刚刚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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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a OP 博客的访问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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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an4869 2016-11-16 05:16:06 +08:00 via iPhone
阿里的员工又犯错了啊?
忍一忍就过去了,没事的。毕竟,你发言也并不能让马云立刻跑过来给你跪下磕头道歉。 祝,学业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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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owhy 2016-11-16 11:04:00 +08:00
阿里的 PM 是什么鬼 ? Project Manager ?这种角色一般出现在多人合作的项目中,是一个“临时”的角色,并不是一个固定的角色,所以他真是的岗位什么弄清楚了吗?是技术岗还是非技术岗?他的抄袭和他的工作角色有关系吗?
另外,其实这种博客文章本来一大抄,你也是搜索“借鉴”别处的文章,你注明出处了吗? 指责别人的时候,注意自己是不是双重标准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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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Cat 2016-12-13 15:55:35 +08:00 via Android
楼上看我,嘻嘻。
你抓到贼,可不能随便抓!我敢肯定,你也是贼,你敢肯定你小时候没偷吃过别人的吃食?你敢说你为每口呼吸付出过代价?你也是贼,天下谁不是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