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Livid
V2EX  ›  V2EX

某类人在 V2EX 的特征

  •  
  •   Livid · 2010-12-09 22:34:50 +08:00 · 13804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5098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1. 用一个毫无意义的 ID

    2. 用假邮箱

    3. 注册不久之后就发贴

    4. 第一个帖子通常和墙或是其他无聊话题有关
    112 条回复    1970-01-01 08:00:00 +08:00
    1  2  
    darasion
        101
    darasion  
       2010-12-11 18:35:38 +08:00
    啊?难道这贴要成社区第一高楼?
    Livid
        102
    Livid  
    MOD
    OP
       2010-12-11 18:36:42 +08:00
    @chinasb 关于发布的开源版本中所带的广告,那是因为发布的代码就是直接从 live running site 上复制下来的。所以,最新的版本里,就会有 V2EX 上最新的广告。

    等以后有了内置的广告管理系统之后,源代码中就不会有广告了。

    就像最早的时候的开源版本,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 Analytics 管理系统,所以发布的源代码里甚至带有 Analytics 代码。
    lianghai
        103
    lianghai  
       2010-12-11 18:39:31 +08:00
    @chinasb 能靠人气带来足够收入的网站是值得尊敬的。但如果我们不只看人气的数字,而是看清楚人气的质量,我相信很多时候没必要为了人气的最大化增长而妥协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内容的价值,比如能保证深入探讨的那种气氛。@Livid 发这个帖子针对的是五毛之流(只是写得确实有些隐晦),或许很多人一不小心对号入座了。

    @Los 对错总是存在的嘛,没事~
    Los
        104
    Los  
       2010-12-11 18:41:25 +08:00
    @lianghai 嗯,其实在这社区里,我相当认同你。哈,这句话不是针对此主题的。大家继续
    Livid
        105
    Livid  
    MOD
    OP
       2010-12-11 18:42:30 +08:00
    @lianghai You got it.

    我的预料是,在 V2EX 的影响力不断增长的过程中,这个网站不可能避免的会进入某些人的视野,比如网络评论员,比如网络公关公司。

    而这种时候我应该做出什么反应?我也觉得很难说清。因为网络评论员们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把水搅浑。
    chinasb
        106
    chinasb  
       2010-12-11 18:48:00 +08:00
    共同兴趣产生社区的概念,一个社区的运营离不开的是话题,有新的话题才会吸引更多的人来浏览,话题的分类让拥有共同兴趣的人走在一起,最终通过虚拟的方式又回到现实中的交往(比如通过聚会,某某JavaOne等).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会吸引更多有共同兴趣的人运道而来(当然最好是来自五湖四海)。这种人气带来了大家精神上共同的满足,带来了充足的资金,为未来拓展的创造了机会。
    lianghai
        107
    lianghai  
       2010-12-11 19:08:00 +08:00
    @Livid 嗯,我得到了它。而且看来目前最好的办法也就是这样的“提示帖”了,头脑清醒的人会去留意。

    @chinasb 您说的是一个很主流的线路图。不过,不仅是“共同兴趣”,“共同价值观”也能创造社区。在 V2EX 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某人搬出一个很冷僻的事物,但因为大家都执着于美、创意、极致等等概念,所以在这里发现了新的兴趣。
    9hills
        108
    9hills  
       2010-12-11 19:15:29 +08:00
    @lianghai 站规就是避免争吵的。。。注册的时候同意一下就行了

    要不发个贴被莫名奇妙删掉,应该会比较郁闷的
    lianghai
        109
    lianghai  
       2010-12-11 19:22:10 +08:00
    @9hills 感觉,注册的时候同意站规这样的事,和 EULA 一样让人无语。EULA 还能在法庭上释放法律的力量,而站规这样的事最后照样是要被不认真看站规的人批判到死的。或许把一些指导思想放在现在回复框的下方这地方就好,在发帖的时候也得警示着。只是这样一来就很囧了……

    我去复习了……周一考 पाठावली,玩蛋鸟。
    pepsin
        110
    pepsin  
       2010-12-11 20:15:43 +08:00
    抱怨除了影响他人情绪外,对整个社会一无是处

    看完此帖的感想
    xrea
        111
    xrea  
       2010-12-11 20:51:58 +08:00
    看来我该上传个头像了,其实这是我最不想做的事...
    longnight
        112
    longnight  
       2010-12-12 15:52:45 +08:00
    站长发出这种论调,我深感失望
    1  2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1965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2ms · UTC 00:48 · PVG 08:48 · LAX 16:48 · JFK 19:48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