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an168bang521
V2EX  ›  程序员

想问下懂法律的老哥们,摘抄阿里开源软件 Egg.js 技术文档内容算不算侵权。

  •  
  •   an168bang521 · 2022-05-25 20:04:59 +08:00 · 10580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694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事情经过时这样的,今天收到了一个知乎用户的委托公司的邮件; 核心内容如下:

    WechatIMG1107.png

    起因

    为了方便大家具体判断,所以我放具体的投诉源内容,敏感信息已经隐藏

    eggjs.png

    其他公司法律证明等文件与描述内容关系不大,所以就不放了,目前仅收到了邮件,还没有正式告到法庭。告我侵权的是三年前写的文章内容,当时有研究 egg.js 和 NestJS 框架,在 eggjs 内容的文章里,关于 TypeScript 部分几乎原样使用了 eggjs 官方文档内容.

    也就是我网站上的内容和知乎天猪的那篇 [当 Egg 遇到 TypeScript ,收获茶叶蛋一枚] 都是和官方文档的内容一样的。

    Eggjs 使用的 LICENS 是 MIT ,LICENS 链接是: https://github.com/eggjs/egg/blob/master/LICENSE

    MIT License
    
    Copyright (c) 2017-present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and other contributors.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copy
    of this software and associated documentation files (the "Software"), to deal
    in the Software without restriction,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rights
    to use, copy, modify, merge, publish, distribute, sublicense, and/or sell
    copies of the Software, and to permit persons to whom the Software is
    furnished to do so,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and this permission notice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copies or substantial portions of the Software.
    
    THE SOFTWARE IS PROVIDED "AS IS", WITHOUT WARRANTY OF ANY KIND, EXPRESS OR
    IMPLIE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AND NONINFRINGEMENT. IN NO EVENT SHALL THE
    AUTHORS OR COPYRIGHT HOLDERS BE LIABLE FOR ANY CLAIM, DAMAGES OR OTHER
    LIABILITY, WHETHER IN AN ACTION OF CONTRACT, TORT OR OTHERWISE, ARISING FROM,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OFTWARE OR THE USE OR OTHER DEALINGS IN THE
    SOFTWARE.
    

    大家可以看下这个 LICENS 内容,是允许任何人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布、分发、再许可和 /或出售,我放的是技术记录分享的网站,不是商业网站,也没有商业行为。网站的备案主体是个人,不是公司

    投诉方属于 egg.js 团队成员

    WechatIMG1108.png

    简单描述

    Egg.js 使用了 MIT License 协议,允许任何人在 MIT 协议下进行使用和操作。

    同时 Egg.js 这个组的组内成员在知乎上发表了相同的内容;现在使用知乎上那篇文章作为版权方,以个人的身份告我侵权,要求删除文章。

    我回复 "Egg.js 使用了 MIT License ,网站文章来自 Github Egg.js 仓库以及 Egg.js 官网,不构成侵权"。但对方回复,不是以 Egg.js 组告我,而是以 Egg.js 组内的成员,并且告知那些内容的版权方属于他在知乎上的个人账户。(也提供了身份信息用来证明他是 Egg.js 组的成员。)

    我的疑问

    Egg.js 使用了 MIT License ,它们在 Github 上已经告知了可以使用的限制,我也是在这个协议下进行操作的。我的理解是大段使用该仓库内的文档,是属于 MIT 里的 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布、分发、再许可和 /或出售 的,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毕竟对这方面的法律不是很懂。假设 Eggjs 的那篇文档是这位老哥书写的,那么他以个人的身份这么做,是否属于维护他的正当权利?

    如果是属于他的正常权利,那就没啥好说的,我可以把文章删掉,甚至我还可以专门写一篇文章挂在首页上赔礼道歉,这些都不是问题,我也没必要写这个贴来询问了。

    我比较气愤的是,阿里 Egg.js 组既然在 Github 上使用了 MIT License ,告诉大家可以在协议允许的范围内自由使用,那么我们使用者就拥有了这种权利;现在阿里 Egg.js 组内成员又以国内知乎平台上原创内容作为依据,告我侵权;收到的描述是:擅自使用了他的知乎账号作品,严重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给他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感觉这种两种截然相反的行为太恶心了。

    关于阿里开源软件能否自由使用

    我近两年是基于 NestJS 做开发的,已经不再使用 Eggjs 了,所以对我个人来说无论是不能使用 Egg.js 或者删除 Egg.js 相关内容,这些都完全可以接受的。

    但假设我还在用 Eggjs ,并且用在了个人作品或者公司的商用产品上;那么如果 Eggjs 组内的成员,如果以 Eggjs 的某块代码或内容属于他个人产出,以个人版权的身份在国内法院对使用 Eggs.js 的公司产品进行维权,是否受法律保护?毕竟在 Github 上放 MIT License ,属于行业内的约定,Github 上的 License 不知道是否能作为法律依据。

    如果阿里故意钓鱼执法,在 Github 上放 MIT License ,允许大家使用;背后又在国内法院告大家侵犯了著作权。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搞?

    第 1 条附言  ·  2022-05-25 21:12:05 +08:00
    忘记放我网站的链接了,是这个,搬运了官方网站的文档。
    https://www.axihe.com/edu/egg/tutorials/typescript.html
    第 2 条附言  ·  2022-05-25 21:23:58 +08:00
    这个是网页的快照,
    https://sm.ms/image/csfbkMxuhw6IX3z
    快照日期是 2022 年 4 月 5 日 11:48:27 GMT 。
    我明天问下朋友;初步打算先放着,等过几个月之后,再把网站上这些搬运的内容全部删掉。
    第 3 条附言  ·  2022-05-26 13:09:10 +08:00

    关于本帖内大家回复的说明

    之所以发帖向大家询问,是因为 MIT 这个协议具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很了解,网上搜索也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是评论中针对当事人「天猪」进行了攻击这个是始料未及的。帖子内之所以放天猪在知乎上文章的链接,是因为更好的描述当前的场景,初衷并不是针对天猪个人的网暴行为。不仅放了天猪在知乎平台上的链接,还放了Eggjs的仓库,以及 LICENS ,也放在我网站上疑似侵权的链接。放源链接的思维是类似询问程序问题,需要贴代码,尽可能的描述场景,这样可以方便其他人更直观的判断,不浪费大家时间。(开始在帖子内没有放我自己网站的链接,后看到回复和质疑后,第一时间补上去了,大家可以在 Append中看到添加时间和内容。)

    我在V2发帖询问后,5月25号当天晚上也有给天猪发私信询问和沟通情况,5月26号上午有和天猪继续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并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但是根据天猪的反馈,发生了与事情本身无关的困扰;因为这个帖子,天猪受到了针对他个人的攻击,而不是针对事情本身的评价。因为这个帖子给天猪个人带来的困扰,表示抱歉,诚挚的说声对不起。希望大家单纯针对事情本身讨论,不要对天猪个人进行攻击。

    还有就是我网站本身的问题,这是一个搬运站,大家可以说它是垃圾站,信息采集站。但并不是恶意抄袭别人内容,恶意侵权的网站,里面的内容搬运的是 MIT 协议的内容,如果有搬运网站平台的单独一篇文章也有标注出处。现在疑惑的是 MIT 协议本身的允许范围和具体操作的规范,原作者是否还拥有版权。具体情况例子就是这个 Eggjs文档,我有标注出处,有在文档的首页链接 https://www.axihe.com/edu/egg/home.html 底部放来源,基于 Egg.js 的官方文档: https://github.com/eggjs/egg/ 。我以为这种在文档首页放来源和出处是符合开源规范的,但是收到的回复和收到的答案里,具体操作却争议很大。

    我目前搜集到的 MIT 义务有下面几种答案,不清楚具体哪一种是符合规范的;

    • 一种是说标注原文出处就好,有说必须全部或者大部分页面放出处,也有说只需要首页一张放就行。
    • 一种是不需要标注原文出处,只需要放 Egg.js MIT License 就可以(无论是License内容还是链接都可以),位置无论是页面上,还是源代码的注释里都可以,只要有地方表面放了MIT License,用户看不看见都属于符合规范。
    • 还有一种是如果别人主动询问我,我在别人主动询问的时候答复来源就可以。

    除了第三种感觉有点扯淡外,其他两个似乎争议都很大。在和天猪沟通的时候,Eggjs团队内部似乎没有明确指定MIT允许的范围和义务,内部也没有具体规范化的文档。Eggjs团队的初心是在尊重的情况下,只要不是太过分,随便用的开放心态。

    天猪本人对这种同时发布到了 2 个地方,其中一个是开源的 MIT ,一个是知乎有版权的情况,第三方搬运MIT协议内的仓库文档是否属于他的权利也在继续研究阶段,天猪拥有公司对他个人在平台发布文章的授权,天猪的文章内表示 ”会在内部讨论,考虑是否更改未来所有开源项目的授权协议“。

    简单复述和疑问

    1. 因这个帖子给天猪个人带来了困扰,表示道歉。

    2. MIT具体允许的操作空间是什么?

      • 搬运文档是否属于 MIT 允许范围。是否可以不经过原作者同意直接使用 MIT协议下的文档。
    3. MIT义务的具体操作上有哪些?

      • 使用文档的义务。(搬运和使用文档的情况下,具体需要做什么)

      • 使用代码的义务。(基于 Eggjs/Vue/React这类软件开发时,具体需要做什么)

    4. 作者选择了 MIT 协议,此时是否还拥有版权。

    5. Egg.js 内只有一份 MIT 协议,是否代表整个仓库都属于 MIT 协议,文档是否能够单独脱离 MIT 协议。

    第 4 条附言  ·  2022-05-26 16:43:59 +08:00
    MIT 操作空间比较大,所以争议也很大,涉嫌侵权的内容目前已经全部删除和下掉了,因为网站搬运了很多文档,暂时都给删掉,网站暂时关闭状态,逐个确认和删除之前搬运内容后再陆续放开。因为这个帖子,让天猪遭受了莫名的语言攻击,再次向天猪道歉。
    107 条回复    2022-06-16 10:36:17 +08:00
    1  2  
    star7th
        101
    star7th  
       2022-05-26 17:37:18 +08:00
    这件事我站 eggjs 。个人觉得你脸皮真的够厚的。滥用还觉得自己有理。
    eason1874
        102
    eason1874  
       2022-05-26 17:48:59 +08:00   ❤️ 1
    @HappyFox #97 误会澄清就好

    @stoluoyu #98 是这件事。当时尤谴责了镜像站,因为文档采用的是 MIT 协议而被许多人(包括我)认为镜像站没问题,然后尤就写了这篇文章

    当然我看完还是不认同的,因为 MIT 协议只要求保留包括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的完整许可副本,对使用是不限制的,并不要求修改后注明‘“非官方”和保留 LOGO 及赞助商广告。如果想要这些权利,应该早注明,而不是选择宽松的 MIT 许可任何人不受限制地使用,真被人用了又来谴责
    an168bang521
        103
    an168bang521  
    OP
       2022-05-26 18:04:41 +08:00   ❤️ 1
    @star7th #101
    人总是需要经历才能成长和了解更多的,这个无关脸皮厚不厚的;这个事情是我之前对 MIT 协议了解的不深刻;导致使用 MIT 内容时,没有严格遵守协议,只放了 Egg.js 源仓库的链接,仅在首页放了原文出处,没有放 MIT License 文件。详细了解后,就把网站关闭掉,及时修改掉。知道错了就及时改掉,以后多注意就行了。

    建议大家也可以一起研究下 MIT License ,按照 MIT License 规范进行编码。目前国内的大多数项目,使用框架时候,如果没有刻意的遵守或者编译时做 License 处理,都是不符合使用规范的。
    richardwong
        104
    richardwong  
       2022-05-26 20:01:55 +08:00
    @atian25 否,只是单纯觉得 egg 这个单词出现的频率有点高
    shadowfish0
        105
    shadowfish0  
       2022-05-26 23:26:16 +08:00
    @an168bang521 谢谢建议,我也建议大家一起抵制下你这种垃圾站点,为搜索环境的净化出一份力
    lforce1992
        106
    lforce1992  
       2022-05-27 00:54:53 +08:00
    Belmode
        107
    Belmode  
       2022-06-16 10:36:17 +08:00
    吃瓜~
    1  2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我们的愿景   ·   实用小工具   ·   3384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543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8ms · UTC 00:39 · PVG 08:39 · LAX 17:39 · JFK 20:39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