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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snake
V2EX  ›  职场话题

突然有一个想法: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付赔偿金。那员工主动离职,(可能)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是不是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呢?

  •  
  •   terrysnake · 315 天前 · 14871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15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如题,不赘述,就和员工聊天的时候突然有这么一个想法。有几点零散的想法:

    1. 我知道想法有点变态,哈哈,就是突然想到的。

    2. 如果员工主动离职,你觉得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2.1 如果需要,需要支付多少,比如工资的多少倍或百分之多少,为什么。 2.2 如果不需要,为什么。

    3. 变态的公司很多,但有时候确实也有变态的员工。比如站里面的接私活撬公司墙角的,偷看内网隐私数据的……

    4. 如果员工主动提也需要赔偿,那是否员工找工作时也会更谨慎,减少双方的成本?

    5. 理性讨论,不引战,就是个突然的想法。

    第 1 条附言  ·  314 天前
    总结下大家观点:
    1. 企业和个人是不平等的,一般都是企业强势,所以弱势群体本来就要保护。
    2. 如果有需求,可以另行约定。

    其他:
    攻击 OP 的歪屁股。其实大家真不用攻击我的屁股了,没歪,就是突然的一个想法。
    第 2 条附言  ·  314 天前
    第二个感悟:
    1. 至少在 V2EX 论坛里面,劳资对立的观点是不少的。甚至都不到劳资对立,而是认为员工和管理者之间就天生存在对立关系。
    殊不知,管理者也是人,也是从普通员工升上去的,有七情六欲,有 8 小时之外的工作影响心情,有个人好恶,有情绪起伏。两者之间,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一句话就可以概括的。一味地对抗,没有任何的好处。

    2. 数据统计:直接发泄情绪的人,随着回帖数的增加,会越来越多。

    3. 劳动法规定的交接时间确实已经是给了员工和公司缓冲的机会,这是一个当前比较好的处理方法。以合同为准,也是很好的处理方式。
    213 条回复    2023-07-04 10:23:36 +08:00
    1  2  3  
    deplivesb
        101
    deplivesb  
       314 天前   ❤️ 2
    这个 append 给我看笑了,你屁股歪没歪不是你说了算。
    fend
        102
    fend  
       314 天前
    逆天
    twfb
        103
    twfb  
       314 天前
    鉴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以及董事是公司主要管理者的特殊身份,董 事离职补偿纠纷的裁判思维应从劳动法转向合同法,并回归董事自我交易本质的公司法 逻辑,嵌入公平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判断是否获得补偿以及如何补偿的基本准则,构 建对董事离职补偿进行限制的程序机制与实质审查标准。
    cmdOptionKana
        104
    cmdOptionKana  
       314 天前
    @celisee 我不能定义公道,但我认为一上来不讲任何逻辑就直接看屁股歪不歪,这与公道背道而驰;而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各抒己见,一起努力把事情越讲越清晰,这是通往公道的道路。
    celisee
        105
    celisee  
       314 天前 via iPhone
    @cmdOptionKana 二楼为啥我直接用屁股定义楼主?
    这种问题只要自己思考下 不难得出一些原因
    我觉得有一个原因很重要是欧美真正经历过工人运动,现在的权益都是流血争取的,而不是靠上面赏赐的。
    反而国内的情况有点像是赏赐的,没有经历过争取,会以为这种权益是自然而然来的。就会有一些 nc 这样认为。
    hobbyliu
        106
    hobbyliu  
       314 天前   ❤️ 1
    社会主流意识是本身不是对等的,都是默许的偏向弱势一方。

    比如
    1 、男女结婚:都是男方出彩礼而不是女方出彩礼。
    2 、公共交通上:少小精壮都是给老弱病残让座而不是相反。
    3 、轿车和自行车出事故:不管谁的责任轿车一方都会付出赔偿更多。
    4 、资本家和员工解约:前者主动需要赔偿,后者主动不需要赔偿。
    Barnard
        107
    Barnard  
       314 天前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条款。
    CoderLife
        108
    CoderLife  
       314 天前
    喷子也太多了....
    ------------
    一般都有一个月的交接期, 当然也有人不到 1 个月就跑了

    当然, 个人离职对大厂影响不是很大, 马上就能被替换
    对小作坊可能影响大.
    ccccbin
        109
    ccccbin  
       314 天前
    你的想法很危险
    lvzw
        110
    lvzw  
       314 天前
    OP 是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cmdOptionKana
        111
    cmdOptionKana  
       314 天前   ❤️ 1
    @celisee 只思考一下,不需要和别人讨论,就能直接下定论,并且坚信自己单独想出来的结论,进而立即指着别人喊出罪名 —— 这恰好就是与公道背道而驰的典型做法。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十二怒汉》(摘自维基百科:片中所探讨的司法问题至今仍然存在,被认为是美国电影史上最重要的电影之一,并誉为影史上“最伟大的法庭片、辩证推理片”。此片也因为它在“文化上、历史上、美学上”的重要价值,被选为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典藏)

    这部电影与其说讲故事,不如说是一部教育片,其中对如何追求公道有很生动、很深刻的讨论,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不要太坚信看上去明显的、一想就能得出的结论。


    另外,我读王小波的文章,其中印象最深刻的一个道理是 “明辨是非很难很难”,他在《沉默的大多数》序里写道:

    工业巨头安德国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辩是非?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已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
    tommyzhang
        112
    tommyzhang  
       314 天前
    喜欢楼上的回复 : 撒旦背后站个你
    8355
        113
    8355  
       314 天前
    op 这种员工给我狠狠榨
    julyclyde
        114
    julyclyde  
       314 天前
    劳动合同法之前好像确实有这么写的
    windyboy
        115
    windyboy  
       314 天前   ❤️ 1
    正常辞职一个月与他人交接
    如果这个人对公司不可或缺,公司应该留人
    Exp
        116
    Exp  
       314 天前
    有这种想法或者觉得应该这样做的的一个默认前置条件是:雇佣者与被雇佣者是地位平等的。

    但是从人类诞生到现在的历史实践中,从来不曾存在这种平等性。雇佣者总是天然的就比被雇佣者存在更多的权力、财富、地位。所以为了保证被雇佣者的权益,不可能也不应该规定一种形式上的对等补偿要求。
    celisee
        117
    celisee  
       314 天前
    @cmdOptionKana 大佬很牛

    这件事是多方博弈的结果 我认为公道和这事没关系~
    深挖下去的话咱们说的都只是片鳞半爪

    我喜欢的罗尔斯的 “无知之幕”

    然而那只存在于理想中
    lifeintools
        118
    lifeintools  
       314 天前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国家啊。。。
    kirch
        119
    kirch  
       314 天前
    义务不能高于权利
    kirch
        120
    kirch  
       314 天前
    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是不是骨子里的奴性基因在作祟?理性讨论,不引战,就是突然的一个想法。
    tuomasi
        121
    tuomasi  
       314 天前
    就要攻击你屁股
    lei2j
        122
    lei2j  
       314 天前 via Android   ❤️ 1
    如果这样的话,那资本家不就会往死了压榨你嘛
    nbin2008
        123
    nbin2008  
       314 天前
    能提出这种问题的人,大大的资本家
    v135ex
        124
    v135ex  
       314 天前
    吼呵 看到标题就乐了 算是又切实了解了下国内老板的内心世界
    catalysia
        125
    catalysia  
       314 天前   ❤️ 1
    1 其实这个想法没问题,一个人如果不为自己考虑那才是变态的 而一个公司如果不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那这个公司也长不了

    2 不需要
    2.1 法律已经向用工方倾斜,员工提出离职后最长 30 天才可以离职

    3.1 接私活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用工方可以申请赔偿
    3.2 偷看内网数据属于盗窃公司机密可以报警
    3.3 如果使用非法的手段撬墙角有各种法律适用,如果是合法手段只能证明公司有问题建议公司先内部整改

    4 会增加双方的成本,你可以反过来想如果被迫离职公司没有赔偿是不是会减少公司的成本?那增加一个赔偿是不是增加了成本?
    abersheeran
        126
    abersheeran  
       314 天前   ❤️ 1
    你是真傻逼。别多想,我这就是纯粹人身攻击,没有一点尊重在里面。再重复一次,你是傻逼。
    bigwhit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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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gwhite2  
       314 天前
    我这厌蠢症又犯了
    abersheeran
        128
    abersheeran  
       314 天前
    如果一个人的离开会导致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那么说明这个人对公司的价值很高。

    如果公司过多的剥削了他的剩余价值他的出走只不过是普通的报复,这种报复甚至不够激烈,毕竟老板的头还在老板的身上。

    如果公司没有剥削他,他能挣多少就给他多少,没有剥削在其中,那么这个人没有任何理由走。
    cmdOptionKana
        129
    cmdOptionKana  
       314 天前   ❤️ 1
    @nbin2008

    > 能提出这种问题的人,大大的资本家

    恰恰相反,像 OP 那样会换位思考的人,当了资本家也会想想对待员工不能太过分。

    而一味攻击 OP 屁股的人才是最可怕的,他们一旦当老板就会立即调转枪头,不仅毫无心理压力地压榨员工,还会咒骂其他下手不够恨的同行老板(因为他们现在为工人说话,仅仅因为自己是工人,而不是因为善良或讲道理)。
    agagega
        130
    agagega  
       314 天前 via iPhone
    呃呃,二楼是不是没有见识过西方世界那些理直气壮真·为资本说话的学者?
    neilp
        131
    neilp  
       314 天前
    想得太多, 知道的太少
    doumeki
        132
    doumeki  
       314 天前
    OP 说得好。
    如果员工加班猝死,导致项目延误,应当向家属讨要项目赔偿,并且有权讨要之前所支付的加班费。另外需要额外支付可能造成的名誉损失费用。

    OP 你看满意吗?
    chenyu0532
        133
    chenyu0532  
       314 天前
    估计你会有这个想法:假如雇一个实习生,水平不够,公司既要付钱又要让他成长,对公司的业务也没大的帮助,公司为什么要招实习生呢。。。
    chenyu0532
        134
    chenyu0532  
       314 天前
    难道不应该是实习生自己花钱去实习么,,
    yolyzhu
        135
    yolyzhu  
       314 天前
    原来公司就这么规定的,离职要么提早半年通知,要么赔钱。
    不知道有几个老实赔了钱。
    terrysnake
        136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abersheeran 好的 谢谢 那我 block 一下您
    wdlth
        137
    wdlth  
       314 天前
    那你以为为什么很多公司是在 4-5 月再发年终奖的?
    o00o
        138
    o00o  
       314 天前
    有的,不过一般员工不够格。等你够格的时候老板就会跟你签附加合同了,比如给你一年大几百万,买你几年不许走。
    LuckyPocketWatch
        139
    LuckyPocketWatch  
       314 天前
    我记得凡是属于“有限公司”的范畴,该公司股东对公司负有有限责任,具体忘了,高中课本上的

    这股东对公司都是有限责任,这员工对公司总不该是无限责任吧。。
    ameizing
        140
    ameizing  
       314 天前 via iPhone
    2010 年注册的元老为什么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
    楼主大哥今年贵庚?
    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者,劳动者是被剥削阶级,怎么心疼起剥削者了。
    madfishy
        141
    madfishy  
       314 天前
    哈哈,看了各位的讨论还蛮有意思的。我专门做劳动纠纷领域。其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这方面明确的条款。但是实践中,企业想让员工赔偿,一般要求员工有重大过失在先。
    enchilada2020
        142
    enchilada2020  
       314 天前 via Android
    @nuansediao 飞行员怎么说
    nuk
        143
    nuk  
       314 天前
    国内是不行,只有竞业和培训算违约,不告而辞都不用赔钱,国外的话至少新加坡 MOM 规定有 notice period ,如果在这之前走, 要掏钱。
    bazbaozhilv
        144
    bazbaozhilv  
       314 天前
    提起一个月提离职了的,op 这种思想,我看也不是好东西,跟那些所谓的专家有什么区别
    realpg
        145
    realpg  
       314 天前   ❤️ 1
    @madfishy #141
    我现在公司某些岗位就可以让自愿离职员工赔偿。。。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一个不定期自动续期按月补充合同,自愿签不签,签的话,一个月有 2000 补助,按劳务费发放预扣个税来年退税(小城市,工资 7000 内,占比颇丰,目前没人不签),这个合同书面咨询过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盖章答复合法。

    随机离职必须提前 5 个月申请,或者提前 15 天以上申请按驻场条款对齐日期离职(补助合同有个每年日期),否则退回全部补助款项,额外赔偿所有已发放补助的 20%
    jiminjohn0402
        146
    jiminjohn0402  
       314 天前
    离职之后不能立刻走,如果立刻走,你会赔偿公司损失。具体待多久,合同应该有约定。
    Ritr
        147
    Ritr  
       314 天前
    逆天
    mesh
        148
    mesh  
       314 天前
    离职员工去别的公司可能做出重大贡献,前公司是否应该对跳槽员工收取转会费?
    amon
        149
    amon  
       314 天前
    有听过什么叫保密协议、竞业协议吗?
    0n2ynu
        150
    0n2ynu  
       314 天前
    确实可能存在, 比如直播平台的签约主播, 不过肯定是签订了具体的违约条款的.
    x86
        151
    x86  
       314 天前
    印象里只有飞行员会赔钱吧,好像是培养出一个飞行员成本很高很高
    KookSpookk
        152
    KookSpookk  
       314 天前   ❤️ 2
    还是法制的问题。以我在新西兰的经验,入职时合同上会写上离职提前告知时间,比如要求提前一周告知。这样的话代表你默认这个条款,如果你没有提前一周告知直接就不来的话,公司是可以不给你上周的工资的。这个工资用来补偿公司的损失。也就是说,一切以合同为准。
    Georgedoe
        153
    Georgedoe  
       314 天前
    脑子呢
    coffeygao
        154
    coffeygao  
       314 天前
    保密协议,竞业协议都是需要离职后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费用的,能问出这种问题的人,你觉得他会再支付给员工保密竞业费用吗?
    NewBee0001
        155
    NewBee0001  
       314 天前
    天生做老板的料
    daimiaopeng
        156
    daimiaopeng  
       314 天前
    大聪明
    zhang707829996
        157
    zhang707829996  
       314 天前
    员工手册 贵司没有吗?
    所有的规章纪律 和 应对惩罚措施已经承担的法律风险不都在手册里?
    有一条查实一条 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不就完了;
    xrr2016
        158
    xrr2016  
       314 天前
    看完了,楼主确实傻 X
    HiyaKuso
        159
    HiyaKuso  
       314 天前   ❤️ 1
    @vain 这种过时的把利润看成风险费的资产阶级观点,马克思早在剩余价值理论里就驳斥过了,雇佣关系中工人处于劣势,公司的生产资料与工人无关,而经营产生的利润也与工人无关,工人只是拿到了工资。要谈风险,工人的风险可不一定比资本家少。
    ---“如果说资本家有商品低于其价值出卖的风险,那他也有商品高于其价值出卖的机会。而如果产品卖不出去,工人就会被抛到街头。如果产品价格长期低于市场价格,工人的工资就要下降到平均水平之下,工厂就开工不足。所以,工人承担的风险最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0littleboy
        160
    0littleboy  
       314 天前
    op 地址在哪,给你寄点刀片,研究剥削人你是有一手的 😡
    你不如问问你的员工愿不愿意付费上班
    Masoud2023
        161
    Masoud2023  
       314 天前
    弱智吧精选
    MrOange
        162
    MrOange  
       314 天前
    有一瞬间竟然觉得有点对,说不定还会变成现实。
    但是吧,想要义务平等权利也得平等,公司要是按比例和员工分配剩余价值,员工主动辞职赔偿就合理。现在是公司拿走全部剩余价值只给个满足劳动者生存所需的工资,剥削几乎所有权利的同时还要加重义务,都不知道该转发到弱智吧还是地狱笑话吧。
    Adyi
        163
    Adyi  
       314 天前
    很多在 小工厂打工的/农民工(老家朋友),一般压 0.5-1 * 月工资 不干到年底离职,扣一个月工资,近几年这种情况少了
    tyrantZhao
        164
    tyrantZhao  
       314 天前
    因为打工人是弱势地位
    yhm2046
        165
    yhm2046  
       314 天前
    楼主就是《动物庄园》里面那只学人走路的猪
    simo
        166
    simo  
       314 天前
    说出你的公司名称,做点好事儿
    terrysnake
        167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lifeintools 我的想法和观点仅代表我自己,不要动不动扯到国家,好吧。你是不是现实中什么小事情都会扯到国家?
    terrysnake
        168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kirch 也有可能,毕竟酱缸里待久了,会染黑。
    jsjjdzg
        169
    jsjjdzg  
       314 天前
    员工离职不交接吗?
    terrysnake
        170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ameizing 哈,前面有说,高危人群。
    这只是个突然的想法,我不评判幼稚或者不幼稚。

    劳动法说得对。
    terrysnake
        171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xrr2016 谢谢,已 block
    nedqqcc
        172
    nedqqcc  
       314 天前
    并不是没公司这么做,而是这么做的公司很多都破产了。设置恶意的离职流程,只会导致招聘变得困难,除非是垄断行业,不然大家都会选择正常的公司。这个就类似于电商的退款机制,退款越方便的平台用户体验更好,gmv 就会更大,反之,用户体验差,用的人就少
    ColdBird
        173
    ColdBird  
       314 天前
    有点“贱骨头”的意思在里面
    Mandyer
        174
    Mandyer  
       314 天前
    看到评论都是训 OP 的,我就放心了,说明站内人还是不少清醒的(手动狗头)
    sadboy2007
        175
    sadboy2007  
       314 天前
    纯 NT 了
    charlie21
        176
    charlie21  
       314 天前
    一味地对抗,有很多很多好处
    madfishy
        177
    madfishy  
       314 天前
    @realpg 哈哈,实践中企业各种骚操作见得多了,总有企业不信邪的。那么你们这个钱,给员工,算什么性质呢?补贴?奖金?培训费?
    lambdaq
        178
    lambdaq  
       314 天前
    不知道楼主结婚么。是否生了 2 娃。否则建议国家向 LZ 征收超额养老费。
    muben
        179
    muben  
       314 天前
    大家说了这么多,我只想知道楼主的答案
    yihan12
        180
    yihan12  
       314 天前
    给公司造成利益的时候,有分红的话再说
    xrr2016
        181
    xrr2016  
       314 天前
    @terrysnake #171 好好好
    terrysnake
        182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Mandyer 有趣的是,不全是训我的。(狗头)
    terrysnake
        183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muben 就一想法,我也不是老板。。。
    terrysnake
        184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charlie21 比如?愿闻其详。
    realpg
        185
    realpg  
       314 天前
    @madfishy #177
    甲方补贴,费用也是甲方出
    jiangyue
        186
    jiangyue  
       314 天前
    活久见,单走一个 6
    cmdOptionKana
        187
    cmdOptionKana  
       314 天前   ❤️ 1
    注意以下几点:

    1. OP 不是官员, 没有能力制定相关法规
    2. 在 V2 这样一个境外网站发帖, 也不可能对国内舆论造成什么影响, 推一万步说, 国内舆论对法律法规的影响也很小
    3. OP 发帖是已经说了 "我知道想法有点变态", 态度没有任何嚣张, 也没有逼着别人认同他的观点, 没有任何咄咄逼人之处

    因此, 不同意 OP 的观点, 仅仅是意见不同而已, OP 事实上 **没有造成任何人的利益损失**, **由此间接导致别人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也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在这种情况下, 仅仅因为意见不同, 就说:

    - 你这种人天生的软骨头
    - 撒旦背后得纹个你
    - 奴性太重
    - 这样的奴才得去哪里找啊
    - 你是真傻逼。别多想,我这就是纯粹人身攻击
    - 弱智吧精选
    - 有点“贱骨头”的意思在里面
    - 纯 NT 了

    无非是企图用立场, 用罪名, 用人多, 用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去封别人的嘴而已, 这样的人非常可怕, 一旦资本家给他们一官半职, 他们的屁股坐在资本家那边, 也会用相同的招数来对待工人. 这些人, 与高举爱国大旗来压制言论的人本质上是一样的, 做法上是一模一样的.

    我感到很可怕.
    TrembleBeforeMe
        188
    TrembleBeforeMe  
       314 天前
    逻辑上是没问题的,实际上如果是两个公司之间的签约,一般也会要求随意解约的一方付出赔偿。

    但员工和公司并不对等,所以出于保护的目的只让公司赔偿。
    madfishy
        189
    madfishy  
       314 天前
    @realpg 很有意思的条款。如果认定是主合同补充部分,那这个补贴也是工资,赔偿违反上位法。法无授权不可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授权给企业可以获得赔偿的理由就那几个。
    terrysnake
        190
    terrysnake  
    OP
       314 天前
    @cmdOptionKana 我一个一个看骂我的,我觉得还好。。。你这样一总结,我突然觉得自己挺惨。
    哈哈放心,内心还好,大家在网络上会不同程度的散发出现实中没有的戾气,我也知道。
    hauibojek
        191
    hauibojek  
       314 天前
    一方面企业和个人 的地位
    另一方面裁员是直接走人,员工离职需要提前 30 天告知。
    Feiex
        192
    Feiex  
       314 天前
    由于劳工是弱势群体,所以在劳资关系上给劳工一定倾斜,用人风险通常由资方承担。
    所以法律上一般用“工时”评价职工责任,而在职期间造成的资损很难索赔(有索赔判例但很少,还不够后续公司给的赔偿),跟别提快离职的人了(哪怕旷工三天自动脱岗你也得给他开离职证明)
    这部分在人大那本公司法上讲的很清楚,也是现代很基础很基础的尝试,楼主还是不要哗众取宠了
    realpg
        193
    realpg  
       314 天前
    @madfishy #189
    不是补充部分,而且不少是甲方直付,电网驻场的是甲方直付
    铁路驻场的是我们的代付

    都是招聘驻场的人
    fueen
        194
    fueen  
       314 天前
    笑嘻了
    cherbim
        195
    cherbim  
       314 天前
    这种观点成立的前提是,赚的钱公司要和员工五五分成啊
    Corrots
        196
    Corrots  
       314 天前   ❤️ 1
    资本家听了都得落泪。。。
    在劳动力市场时,劳动者始终是弱势的一方,企业的能量永远是大于个人的,
    所以我觉得劳动法也要尽可能地偏向于弱势的一方,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健康运行
    iOCZ
        197
    iOCZ  
       314 天前
    公司和个体谁是弱势群体呢?签合约是保护弱势一方,没有说是对等保护的。
    lqt19910205
        198
    lqt19910205  
       314 天前
    难道没有合同吗?????
    qbox
        199
    qbox  
       314 天前
    昨天我看见这个标题时候,就想到会有很多喷子来怒喷。果不其然。很多人是没有和气交流的能力的。
    cat9life
        200
    cat9life  
       314 天前
    一个字:头脑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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