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都来了。”
这么一句话,你一定听过甚至讲过。
场景一:
做了两个小时车,排了一个小时队,去看某个展览,结果一到地方很快大失所望。但是,来都来了。
场景二:
空着肚子驱车一个小时到某个可疑的地方面试,结果被告知负责面试的主管临时有事出门必须等至少俩小时。一边忍耐饥饿一边漫无边际的等待。但是,来都来了。
场景三
网上看到某大V发了条色香味俱全的长微博(或者公众号),非常用力地推某个产品,兴匆匆下单。几天后快递送上门,不说货不对版,也是图片仅供参考。但是,买都买了。
毫无疑问,人们绝不会在非常高兴地情况下说出这句话。
但它仿佛是一种咒语,蕴含有一种朴素又无敌的魔力。一旦有人说出口,其他人就只能跪下屈服:好的,你赢了。
在经济学和商业决策制定过程中,会用到“沉没成本(Sunk Cost)”的概念,代指已经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
仔细体会这句话背后的逻辑,思考我们为何惯于忍耐妥协的时候,不免会想起一个概念:沉没成本。
人们常常耽于已经付出的代价,不但忍受现状,无法及时止损退出,严重的甚至一步步越陷越深。
当话题进一步扩散,我们发现这种思维误区可以举的例子就更多了。
排队、相亲、看电影、谈恋爱、炒股……甚至传销洗脑,只要是我们投入时间、金钱、情感、精力的地方,都可能会发生不够理性的决策。
为何?
人们讨厌损失远远超过获益(损失厌恶),并且会高估自己所拥有事物的价值(禀赋效应),更何况一般人多少有乐观倾向,常常抱有侥幸心理。
所以哪怕是在有的选的情况下,人们还是更多倾向于一条路走到黑。
“Don't cry over the spilt milk.”
也许你会认为,排个队买个货,归根到底都是一种无足轻重的选择,所以人们无所谓做出不足够理智的选择。
当生死攸关或者面临重大的利益,人们自然能够两权相害取其轻,现实生活中也没有几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二愣子。
事实上呢?
是的,人们往往经过痛苦纠结,权衡利弊……
然后还是做出错误的决策。
许多人会过分高估自己的理性。
理性是一种极其有限的资源,而现实又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庞大系统。在真实的情景中,我们往往看不清未来,算不清利弊,自然也就没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了。
所以,往往就只能保守地屈服于思维的惯性。
就如同「治大国如烹小鲜」之所以高明,是因为现实往往是治丝而棼。智慧理性为何深受推崇,是因为人们往往愚昧冲动。
真实世界不是经济学模型,但是意识到心智和理性的力量毫无疑问是有价值的。毕竟,无法更改的过去不应干涉我们当下乃至未来的决策。
来都来了?
那又如何,我现在就走!
独步天下,吾心自洁,无欲无求,如林中之象。
在每一个逝去的日子里,我们增长经验,也愈发被束缚。
如果只是偶尔不理性还好,更可怕的是,我们几乎无法避免自己变得越来越顽固盲目。
量子力学的创始人,马克斯·普朗克年轻的时候吐槽“ 要接受一个新的科学真理,并不用说服它的反对者,而是等到反对者们都相继死去”,当他老了,也果然成了量子力学进步思想的反对者。当然,保守派当中甚至还包括爱因斯坦。
连依靠理性和逻辑吃饭的科学家都无法摆脱过去的枷锁,更何况普通人呢?
好在,理性的火焰一旦点燃,时时拂拭添油,就不会轻易熄灭。因此,我们可以仗之行走于现实的幽暗。
一直很喜欢禅宗一个著名的公案:慧能与神秀之争。
在我看来,这是天才与凡人道路的分别。
天才只能供着称宗作祖,而凡人点滴积累的修行,才值得我们效仿。
如何才能逃出自己的思维误区?
我想不出比时刻保持自我审视更好的办法了。
正所谓: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
“如何让历史记住你?”
“嗯……并没有这种野心。”
“……”
“跻身本时代舞台角落……不,能与优秀者为伍,我已心满意足。”
“……”
“事实上,这已非常艰难。”
最近和朋友扯淡,总爱举俩栗子。
一是说某个节目上,周星驰和马云谈笑风生。
不需要怀疑,不论两人过去有没有交情,甚至节目之前二人素不相识,他们也完全可以轻松地交流。
另一个,是我五月份去杭州玩的事情。
逛西湖的时候,我想到一个挺喜欢的著名程序员就住在附近,自己一直有结识对方的想法,但却完全不可能去找他。
为什么?
马云和周星驰是各自领域的一流人物,他们绝对知道彼此,并且无需费力就可以在同一个层次上沟通,甚至达成某些合作。
而我想象不到那个著名程序员有哪怕一丝认识我的理由。
大家都很忙,没有意义的事情,自然是少做些。
题外话,记得若干年前,在创新工场投资的某公司上班,有次李开复到访,许多同事争相挤着与其合照。 我一直不理解这有啥意义:镜头前再和气,人家根本不会认得你哪位啊。 当然,也不能排除同事们只是想捧捧场、装装逼。
一个在某领域建立了名望的人,他无论做什么事情,比如评论、推荐、交友、合作甚至于卖货……都更可能被传播、获得信任、打开局面。
而如果你是个一文不名的小透明,这世界随时会让你明白“现实从来残酷,历史何曾温柔”。
在你的生命里,你唯一真正拥有的就是时间。如果你把时间投资在那些可以丰富你人生经历的事情上,那你绝对不会输。—— 乔布斯
古人云:「饱暖而思淫欲」、「仓禀实而知礼节」。
而在这个时代,吃饱了肚子可能想自我实现,也可能想消费升级。
房子、车子、旅游、Nintendo Switch、Herman Miller 人体工学椅、Dyson 电吹风吸尘器、iMac Pro……
看,现代人真是欲壑难填!
物欲如影随形,精神空虚疲惫。
整天在社交网络上挥斥方遒,也无法摆脱夜深人静时的焦虑。
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想从其他人口袋里掏出钱来。
终于有一天,望着各大电商网站的购物车,摸摸钱包里的银行卡,想想上个月的账单,我厌倦了做一只单纯的消费豚。
安慰自己,追逐「消费升级」的道路永无止境,或许是个所有人合谋的陷阱。
成长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明白“人力有时而穷”。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如此好事占尽只能是个梦,竹篮打水才是真实。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们的人生通常只能在追求「鱼」或者「熊掌」的道路上一路驰骋,还不一定能得偿所愿。
于是换个思路。
本节开头引用的话,出自乔布斯 1994 年接受硅谷历史协会的访谈(人生的秘密),虽然是陈年鸡汤,但当我读到,仍有醍醐灌顶的鲜美。
是的,时间就是我们唯一真实的财富,尤其对贫穷的我们来说更是如此。
只要有的吃、有的住,超越了生理和安全的需求,这世上大部分事物,就都不会比「将时间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事情上」重要。
于是我暂时摆脱了焦虑。
为什么是暂时的呢?
因为金钱和名利同样是能够支配自己或他人时间的强大力量。
When you don’t create things, you become defined by your tastes rather than ability. your tastes only narrow & exclude people. so create. —— Why The Lucky Stiff
如何才能红?
博取名利的道路或许成千上万,但适合自己的靴子,从来不会太多。
当尝试重新支配自己的时间时,我决定向喜欢的人学习。
为何我们会知道、认同、喜欢这些人呢?
为何我们在人群中将他们标记,高举?
毫无疑问,因为他们创造了什么。
或者一本书、或者一个应用、或者一幅条漫、或者一个段子……不论什么,总之如同“歌谣”里面唱的那样,“Make something people love”。
所以人们报答了他们,将他们从芸芸众生中区分开来。
成功的作品附带名利,而哪怕是失败的作品,也挤掉了信噪,沉淀了特质,标记了身份,清晰地体现你的能为和价值。
创作让人们知道你。
你大声嚷嚷,人们会无视甚至厌恶,但你说起相声,人们就会汇聚过来。
这就是创作者的权益。
说起来,年轻中二的时候固然不曾当众指点江山,暗地里也免不了孤芳自赏,瞧谁都一般。如今深知,作为一个他人创作的消费者,躲在人群中喷这喷那,空洞地标榜品味,是何等肤浅狭隘。
随之,也愈发地不喜欢评论和观看评论。
所谓“一流的人做事,二流的人评论,三流的人吐槽,四流、五流的人评论或者吐槽别人的评论或者吐槽……”李笑来这话或者还想说别的,但我坚定认同其中对做事者和创造者的推崇。
评论只会是创作的附属,哪怕是再深刻精到的评论,如果脱离了具体作品,也不再有意义。
只有创作,才是永恒的。
有人说,在当代,我们应该像经营一个公司一样经营个人品牌。
对于一个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以为是产品。
所以,对于一个渴望自我实现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他的创作,他的产品。
不论大如一家公司、一部电影,或者小如一个应用、一篇文章……事实上,我甚至认为,只有创作,才能真正定义一个人。
每过一天,我心中「做点什么东西」的执念就胜过一分。
终于,我不愿再虚度。
「写作」,这就是我企图成为创作者的一次尝试。
不求名垂青史,不图闻达诸侯,只求雁过留声,当你在人群中发声,有人倾听,有人回应。

大抵写字的人都曾经历过一种“接近极限”的状态,情感饱满时笔尖成了唯一的宣泄口,将充斥胸臆的洪水一泻千里,却越写越是心潮澎湃,不能自已。今年春专程赶到东京,除了追逐开放的樱花外,也为了一睹草间弥生的作品。
明烈的色彩,反复的波点和漩涡般扭曲的画面,看草间弥生的作品就像经历一场波涛汹涌的海上风暴,她的画里放射出的强烈的情感,透过画布渗透到空气中,将观者包围,吸引,拉扯进那个千万只眼睛的世界。
这大约是我在东京国立新美术馆,站在草间弥生画前的感受。这种感受的强烈兴许和布展形式有关。这场名为草間彌生「わが永遠の魂」的展览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展出的是草间弥生自 2009 年以来约 130 幅的大型画作。由于数量众多,画幅较大(多为 194cm x 194cm),布展方安排了一个大厅,把所有的画作分成两到三行,无缝地平铺在墙上。但是这样一来,放置标题的地方也就没有了。于是布展方在入口处提供了长长的名录供观众取阅。其实即使手握名册也很难与面前的画作对应起来,这大约是本次展览难以避免的缺失。毕竟比起标题信息来说,如何在这场展览中竭尽全力地放下草间弥生的所有作品,才是更令人头疼的事情吧。

展厅的中央放置了艺术家 2009 年的花朵雕塑:“FLOWERS THAT BLOOM AT MIDNIGHT”。这些姿态造型怪异的雕塑一共 7 朵,采用高强度的纤维增强塑料和金属制成,由画家亲自上色。纯度极高的颜色在现场灯光的映照下,散发出颇具活力的气氛。当你面向这些花朵,见到人群与它们开心地合影时,和观看墙上挂着的画作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原本宽敞的展厅在人山人海的簇拥下,中间是情绪高涨的人群的笑脸,周遭是伫立的人们边看画边点头的严肃脸,站在一旁观察人群的我仿佛在看一场行为艺术,不禁莞尔。

波点(Polka-dot)是草间弥生的标识,从 2009 年后的画作来看,除了波点,画家也在尝试其他重复的意象,但用色依然明烈。如果说色彩同样艳丽的梵高的向日葵是阳光下燃烧的火焰的话,那么草间弥生的画作则更像在子夜中跃动的幽火,把迷失在雾霭茫茫的柔波中的人们,囚进黑暗的深渊。
草间弥生今年已经 88 岁了,却和她年轻时一样,一直是个“前卫女王”。展览的第二部:"20世紀の草間彌生"展示了艺术家早期的作品。知道草间弥生的读者应该都听说过她的波点与精神疾病,在看这个展览之前我对艺术家的认识也仅止于此,甚至内心有过怀疑,觉得她也许是拿自己的疾病作为商业噱头,直到在新干线上读完了草间弥生的生平,才对她深感佩服。
自小深受幻觉困扰的草间弥生,眼中的世界充满诡异波点,严重时甚至有自杀倾向。
“如果不是因为艺术,我可能早就自杀了。”
"If it were not for art, I would have killed myself a long time ago."
这句话经常被人引用,我心中对其是否出自艺术家之口虽持怀疑态度,但她的作品中透露出来的诡怖的氛围是毋庸置疑的。画家儿时所作的铅笔画也在展览中,面对这张泛黄的纸张,满布的圆圈已可见今日之画风。

现场不允许拍照,此图源自 Pinterest
画中人是草间弥生的母亲,据说是位脾气暴躁的女士,也极力反对草间弥生作画,是导致草间弥生最终孤身前往纽约的重要原因。20 世纪是颠覆一切的时代,有过嬉皮士反主流,有过毕加索、安迪·沃霍尔这些艺术家,草间弥生就在这样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里独自奋斗。她做过行为艺术,给牛、马和自愿来找她的男女裸体贴上波点,在那个“性解放”仍未普遍的年代,这个亚洲女子通过极具性意味的作品展出,引起了相当的注意。
国立新美术馆的这次展览野心很大,几乎展出了草间弥生全部的作品,第一部的 130 幅近作自不消说,第二部的早期作品里,既有儿时的画作,也有在美国时期的南瓜、银球、“千船展”和“无限镜屋”。
“千船展”用无数状似阳具的造型布置成了一条船,放在今天也是件大胆的作品。“无限镜屋”则是可交互的装置艺术,观众在幽暗的环境里走进四面都是镜子的小房间里,小心翼翼,看着自己的影子在无尽的镜面中重复而消失。当观众走到一半时,灯光戏剧性地陡然一灭,陷入一片漆黑,引发一阵轻呼:我被吞没了!现在回想起来,灯光打开的那一瞬,悬在半空的球体熠熠生辉,让我想起在京都春日大社见过的藤浪之屋,万灯笼在黑暗中缓缓一如成排的渔火。

第二部还展出了 1967 年的短片——“草间弥生的自我消解(Kusama's Self-Obliteration)”。看着影片中骑着波点马匹的草间弥生,有种时代感与超前意识碰撞后的奇妙心情。走出美术馆时屋外下着雨,站在大南瓜前按下快门,镜头里捕获了最后一个展品,只觉此番真是不虚此行。
在漫长的创作生涯里,草间弥生一直运用波点符号直到现在,波点是她的标识,这和村上隆的漫画形象、岳敏君的大笑男一样,很容易被大众辨识。若是回到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们则更常通过技法的差异来形成个人风格,看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达芬奇的画,可以在明暗色彩上感受到明显的不同。从绘画形象上,米开朗基罗粗旷健壮的人体,拉斐尔和谐饱满的圣母,达芬奇神秘诡异的氛围也都有代表性的区别,但这些区别是比较局限的。自 20 世纪以来,技术的革新与各种表现主义的风行,让当代艺术家几乎可以无拘无束地自由创作,从装置艺术到行为艺术,从性解放的主题到意义不明的重复形象,艺术创作从未如此空前地解放过,这不得不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进步与幸运。
然而这种看似无尽的自由也会带来迷茫与困惑,在当代的语境下,艺术到底应该是什么?它似乎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在看 Andy Warhol, Salvador Dali
也好,看草间弥生、村上隆也罢,这些现当代的艺术还在发生,还没有人把他们写进“艺术史”,还没有人能够对当下进行总结。欣赏这样的艺术与追溯文艺复兴时期充满故事的作品是两种全然不同的体验。
现代艺术仍呈现百花齐放的姿态,一如拓荒的先驱在旷野中迷茫地奔跑。也许在我们这个时代过去以后,会有某些天才站立在浪潮之巅,成为这个时代的标识,在某个向度上推进一种全新的艺术。但是对于现在的我们,好好享受自由世界带来的丰富多彩,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2016.04.25/中午
于 T.i.T

从《放学后》开始读到东野圭吾的小说,从此便成了这位作家的书迷。2015 年 5 月出版的《ラプラスの魔女》,直到今年(2017)1 月才有简体中文版,我第一时间就买下了。
东野圭吾从 1985 年出道 32 年间,每年都能保持高产的出版数,年均出版 2.8 部单行本(90/32=2.8)的数字是非常可怕的(当然有些作品是连载完了才出的单行本)。这期间,他尝试过许多稀奇古怪的话题,探索过很多歪门邪道的领域。然而他获得评价最高(获奖)的几部作品,却大都是涉及人性的阴暗之作。像《嫌疑人x的献身》、《白夜行》、《幻夜》之类。在涉及脑科技、平行世界、超自然和性别认知障碍等比较少见的领域,作家都曾做过探索,但是这几部作品却都没获得普遍的好评。2015 年这部中译为《拉普拉斯的魔女》的小说,我个人觉得,也属于是中规中矩之作。
故事以一场夺命的龙卷风自然灾害为序章,这场龙卷风夺走了女主角羽原圆华母亲的生命。当时圆华还是小学生,不太情愿地和母亲一同到天寒地冻的北海道外婆家探亲。这场事故成为后来主线的重要契机,这里且按下不表。
故事进入主线之后,通过在负责护卫圆华的保镖武尾彻、圆华的助手桐宫玲、地方刑警中冈佑二、大学教授青江等主要人物的视角切换,盲人摸象式地还原两场命案的真相。每个人物都在“接近真相”这件事情上起着推动作用,但作家又非常狡猾地把重要线索隐藏在在每个人的盲区里。随着剧情的推进,多个不同的视角得以慢慢拼接在一起,揭示事实。这个过程是推理小说的经典手法,不过本作中人物的群写却是颇具难度的。因为群写容易让读者的注意力和情感投资分散,如果人物联系不足,就可能让读者产生困惑与断层,而一旦分不清谁是主角谁是配角,又容易造成读者的投资落空。在这点上,作家的群写能力之强,很值得称道。
比如警卫视角里,女主角圆华的行为有些异常,这种异常从警卫的视角延续到了教授青江的视角里,而通过在两个看似没有关联的事件里安插同一个人物,让不同的视角有了一个共同的落脚点,自然地衔接了在了一起。其他人物的视角切换也多是通过这种手法,通过简单几句点出新出场人物的身份之后,很快地切换到两者之间有着强关联的事情上。这就让读者的阅读重心得以通过“接近真相”这条主线稳稳地向前行进。而在群写比较糟糕的小说里,最常遇到的就是,一个新人物以一种与前者毫无关联的姿态出场,直到平行情节过了很长一段之后才有所交织,简直就像看两个完全没关系的故事一样。
除了群写手法娴熟之外,悬疑小说最重要的悬念设计,作者也是驾轻就熟。先是追踪“凶手是谁”,从而引出故事中的故事,通过多种“不可能”进行反转。小说就是讲故事,故事讲得好不好和巧合讲得是否自然有关系。如果巧合很多,但是解释得通,或者在故事的大背景下读者自然而然地接受了那就是一种设计得好的巧合。比如在《神雕侠侣》中,小龙女在谷底等了一十六年,若不是杨过刚好看到了老顽童养的蜜蜂上的小字,这一对苦命鸳鸯又怎能劫后重逢?而这等巧合虽然有很明显的人为痕迹,但是读者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早被黯然销魂掌给打得意志消沉,为这两人的悲惨遭遇深感惋惜。此时十六年之约已至,本抱着一丝希望的心情再次陷入绝望。此时看到“情谷底”,“我在绝”,又怎不觉得酣畅淋漓,苦闷的情感有了宣泄之口,成就一个情感波动的巅峰。
但是这种处理巧合的心思很难。在《?拉普拉斯的魔女》中,作家设计了一种“未来向”的技术,并以人脑潜力无限作为背景。然而这种类似“大脑的百分之十神话”早已被证伪,在这里用作全书基础显得有些薄弱。随着阅读的深入慢慢理解到“魔女”的真相时,会觉得这里的设计不够新颖,不足以支撑“魔女”的概念。
作为一个娱乐向读者,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想放弃不读,最好的做法就是接受作者设计的大前提(不然我后半本书还没读完怎么办?)。就好像读科幻小说或者看超人动漫一样,必须接受了大前提,这些故事才有可以发挥的场景。而且,脑科技这种概念,虽然是本作的基础,却不是作家要表达的核心思想。核心还在于大魔王与复仇男主角之间的纠葛。
小说中使用了大魔王的博客这样一个故事中的故事的手法。这种手法在今天的文字作品里也不算新鲜了(读者的要求真是越来越高了),但是大魔王的文笔不错,故事也算值得一读。只是还和前面提到的脑科技一样,依然觉得份量不足。
<center>警告:以下内容含有剧透。</center>
首先故事的理论基础是:人类的大脑还有很大的空间没有发挥,一旦发挥出来能力堪比一台超级计算机。这个理论本身站不住脚,而作家也根本没有费力想让它“站得住脚”,本着能忽悠过去就忽悠过去的想法,和以往作家写过的涉及科幻和前沿科技的几部作品类似。接着小魔王男主角的故事里牵出一场多年前的命案,然后开始解释小魔王的犯罪动机,从而牵出大魔王与多年前的命案有关。而这个命案的动机很值得怀疑。作者大约是站在日本“匠人精神”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如果读者熟悉日本文化,应该会听说过“寿司之神”与“豆腐之神”之类的故事。这算是日本人“花一生的时间,专注在一件事情上,能够把一件事情做好已经非常了不起”这种精神的典型例子。
而大魔王在本作中被设计成一个有“匠人”般坚持的“电影人”。只不过他的这个坚持有些过分,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而为了解释复仇的小魔王为什么和大魔王一样草菅人命,作者祭出了“罕见的遗传病”这个非常偷懒的理由。当然这个理由是在尾声的时候才揭示出来,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这部作品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推动因子已经都被安排成一种巧合!
而且这个巧合还不是出现在读者情感的高潮,没有什么自然的铺垫,就是在“需要转折的时候”,出现了。我本以为作者敲着密集的鼓点就要引出一个惊天大秘密了,很开心地期待着的时候,居然给出了这种薄弱的理论基础和转折的理由。真的是挺失望的。
再提一个我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当刑警因为追查命案的缘故找到圆华的医生父亲的时候,助手桐宫玲仅在一页纸的篇幅里就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人物——青江教授。前面说群写最怕的是多个人物之间没有联系,但是作者在我说的这个案例里面,却非常生硬地强行让这两拨对立的人正面联系上了。我不是不想让他们尽快相遇推动剧情,但是我很难接受这种“普通人也能像超人一样瞬间找到自己要找的人”这种牵强的理由的。
最后,我想说,这本书是一部中规中矩的作品。放在东野圭吾的所有作品里绝不能算是上乘之作,但是单纯从推理小说的角度来看,作者优秀的群写(忽略上文提到的牵强),流畅易读的风格,娴熟的悬疑设计,仍然让本作具有不错的可读性。所以我的想法是,作为一本休闲读物,这本书可以一读,但是放在作家以往的作品里看,只能算中下之作。
版本: 纸质书

东野圭吾的轻松好读,话题多变,善于探索新的主题与技巧。尽管在以《放学后》出道后作家经历过十多年的沉寂时期,但这些苦闷的日子却丝毫不影响作家勤奋的创作,这点十分令人敬佩。在做《拉普拉斯的魔女》笔记的时候回顾了东野圭吾每年出版的图书,发现 90 部单行本作品里看过了 27 部,大约可算是东野圭吾的书迷了吧。
其中有 14 部曾经在”每周读书“里做过介绍,没介绍的部分有些比较无聊,有些则是在旅途中看完,当时并没有留下笔记,后来就没再去翻阅,这部分的书还是有意思的,值得二次翻阅,以作笔记。以下是我看过的东野圭吾的小说,如果你也是东野圭吾的粉丝,欢迎你分享一下自己心目中作家最好的作品。 :]

希腊神话、北欧神话和基督教在欧美世界就如《西游记》在中国一样,是家喻户晓的常识。漫威(Marvel)中的雷神索尔(Thor)来自北欧神话,DC Comics 的神奇女侠则是来自希腊神话。基督教更不用说,贯穿整个欧洲中世纪的主题,创世纪、诺亚方舟、耶稣受难、末日审判等故事想来多数人都耳熟能详。
北欧神话是这三者之中最简单的神话体系,我们在 107 期:如何通俗易懂地认识北欧神话?——《北欧神话 ABC》中作过介绍。北欧神话是曾肆虐欧洲的维京人的信仰,还在发展中就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尚未成熟就被同化。诸神的黄昏(Ragnarök)就是北欧神话版的“末日审判”。
希腊神话则要丰富得多,我在读完《北欧神话 ABC》之后读了刘世洁的《古希腊神话故事大全集》,当时觉得文笔平庸,啰嗦冗长。但也是因为希腊神话故事太多,创世与诸神的部分已经够长,但和英雄传说部分相比还差一大截。所以全书读下来颇为辛苦,以后我们写一期分享一下。
基督教却远比上述二者复杂。它在当今世上三大宗教之一(与伊斯兰教、佛教并称),信徒人数超过全球 30% 人口,是全世界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基督教经历过 11 世纪东西教会分裂(East–West Schism)和宗教改革(Protestant Reformation)两次大规模分裂,在内部形成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三大宗派,各自教义有所不同。这让本就历史悠久的基督教历史更加复杂。所以我们如果要了解基督教,应该怎么入手呢?
《圣经》(Bible)无疑是所有基督徒会推荐的唯一经典。数年前同事 @Boas 送了我一本《圣经》,告诉我如果想了解耶稣的生平,读《?圣经·新约》的四福音书就足够了。当时我回到家就开始读《新约》,至今回想仍十分感激 @Boas,若不是那时他激发了我对基督教的兴趣,不晓得我还要等多久以后才会读《圣经》,才会去读《西方艺术史》,才会明白那些画作与雕塑背后的故事。
《圣经》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旧约》。基督教源于犹太教,耶稣本身就是犹太人,从耶稣殉难开始,门徒们四处奔走殉道,基督教才和犹太教越走越远。基督教所称的《旧约》,在犹太教称为《塔纳赫》,后来创立伊斯兰教的默罕默德,在年轻时受这两个宗教的影响很深,他生前口述的《古兰经》后来被信徒记录下来,内容与上述经典多有相似之处。这三个宗教同出一源,也为此他们被称为亚伯拉罕诸教?(亚伯拉罕是三个宗教共同的先知)。
《旧约》讲述的是上古时代的故事。大约从先知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开始记录,到耶稣诞生前 500 年完成,前后历时约 1000 年。这段时间对应到中国历史,就是夏商周,春秋战国的年代。回想一下我们的历史课就可以想象,这些记载该有多么难读。所以基督教为了在全世界布道,几千年来已经把《圣经》翻译为上千种语言,而且译本大都浅显易懂,只读圣经故事的话非常好读。只是这类古籍都无可避免地会有编排散乱,内容重复和枯燥无味等问题。于是,如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地阅读《圣经》,是一个富有挑战的问题。来自美国的通俗读物作家房龙于 1923 年出版了《圣经的故事》(The Story of the Bible)一书,试图用简单的语言,精心编排过的故事顺序,亲自绘制的插图来展示一个不一样的《圣经》。
房龙全名 Hendrik Willem van Loon,在本书中,作家试图通过生动诙谐的文笔,把圣经故事按照时间顺序讲述出来。
“对于生活在现代都市快节奏下的读者来说,《圣经》有些过于复杂晦涩,特别是此书的前半部分,所以我在这里只是把这本书的概要告诉你。”
“如果我的这本小册子能激起人们阅读原著的愿望,能促使更多的人去潜心研究那些充满智慧的比喻,理解那位伟大导师的远见卓识,那么这本书就没有白写。”
“这就是我写这本书的终极目标。”
以我自己的经验来看,人名繁多和章节跳跃等问题确实影响阅读。毕竟是和《诗经》同时代的文字,不能要求它具有现代散文的可读性。《圣经的故事》确实比读原著要容易得多。
当我读到大卫年轻时用鹅卵石与透视器击败敌人的时候,我能感受到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塑那坚毅的目光。
当我读到摩西从山上带回刻有《十诫》的石板时,我能想象到这位长髯飘飘的老人面对族人的堕落时将手中石板愤怒地一摔。
当我读到耶稣的《登山宝训》时,我终于明白这位不识文字却极具人望的犹太人,是如何地超脱与崇高。
当我读到耶稣临终前平静地做出最后一次祷告时,我仿佛忽然从后人无数的圣殇主题的作品中看到了无言的悲恸。
读《圣经的故事》,你能了解犹太人的故事,能了解耶稣的生平。但本书不是《圣经》,也不是《基督教史》。基督教几千年来的发展,其无论世俗的还是宗教上的种种,都是值得了解的精彩。文艺复兴三杰里,唯米开朗基罗最具宗教热情。对于“圣殇”这个主题,他年轻时所作的《哀悼基督》是他的成名作,他临终前最后一件未竞之作《圣殇》,依然是献给耶稣的艺术。可以说不了解基督教的故事,就看不懂中世纪到文艺复兴的艺术。今日罗马街头游客云集,设若你不识耶稣基督,只怕站在圣彼得大教堂里的摩西像前也不知这位老人竟是何人。
17.03.15/凌晨
于自居
版本: 纸质书

大凡好小说家总有其鲜明的写作特色,如同技术壁垒,他人轻易无法复刻。比如金庸以历史为舞台,伴以琴棋书画古色古香,飞花摘叶皆可伤人,又比如东野圭吾文笔通俗,话题涉猎广泛,读起来轻松愉快。上期读书中我们介绍的丹·布朗(#136 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丹·布朗《天使与魔鬼》)亦是如此。在《天使与魔鬼》中作家以艺术史上有名的大师为背景,结合精巧的谜题设计与好莱坞式的剧情,创作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其中梵蒂冈城内档案馆,圣彼得大教堂地下的史前墓穴都是鲜为人知的秘密处所,作家有办法以这些地方为故事场景本身就很难得。不过如上周所说,这部作品在主题的选择上相对有些门槛,后半部剧情的发展不够自然,这些都是缺点。本周我们继续介绍丹·布朗以哈佛大学符号学教授兰登(Robert Langdon)为主角的系列作品,也是让作家一夜成名的代表作——《达芬奇密码》。
今天我们所谓的“西方”,指的是工业革命以后强大起来的欧洲各国,以及后来崛起的超级大国美国。而美国虽然不属欧洲,却源于欧洲。欧洲的历史与我们所熟知的中国历史相去甚远,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个统一版图的国家,尽管经历过春秋战国、五代十国、五胡乱华、南北朝等等多次分裂时期,但是我们回顾往昔,基本上都是这片土地上的演绎。可以说我们早就习惯了在同一片土地上分分合合、改朝换代的历史。如果用这样的思维去看欧洲历史,就会觉得混乱得很。欧洲一个国家的皇室,在国王驾崩没有后嗣的情况下居然可以由另一个国家的人来继承,也是匪夷所思。而且欧洲小国众多,通过打仗、联姻、继承等方式,可以诞生或者消灭许多小国。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欧洲各民主国家,事实上是从 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才开始形成的。所以看欧洲的历史,绝不能从某个国家去看,像曾经西方文艺复兴摇篮的佛罗伦萨,它现在属于意大利,但是当时却属于神圣罗马帝国里的一个自治城市,这个帝国在拿破仑大帝时期分裂而最终覆灭了。许多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行政区域的消失使得欧洲的历史无法从单个国家去看,得从整个欧洲去看。
总体来说欧洲早期历史里最耀眼的文明是古希腊,然后被古罗马帝国征服,罗马期间算是统一的国家。罗马后期基督教兴起,欧洲进入中世纪,西边被各种蛮族入侵,东边又面临阿拉伯威胁,这段时期是欧洲的黑暗时期。所以为什么今天的人那么看重文艺复兴,就因为文艺复兴正处于欧洲近代的初期,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欧洲从野蛮走向文明。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建筑与文学都有着前所未有的突破,在知识、社会和政治各个方面引发了巨大变革,这段时间留下的作品,在今天看来都是一笔耀眼的财富。
时至今日,艺术三杰(达芬奇、米开朗基罗与拉斐尔)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展览都能引发观览热潮,而留在梵蒂冈、罗马和佛罗伦萨的雕塑、绘画与教堂,则更吸引了全球无数游客前往。三杰之中,拉斐尔最为年轻,他曾学习其他二位大师的作品,与米开朗基罗的关系并不愉快,病逝时年仅 37 岁。而米开朗基罗则是三人中最具宗教热情的,也是性格最孤僻,脾气最暴躁,生活最悲苦,却活得最久(享年 88 岁)的一个。他受教皇委托给西斯庭礼拜堂天顶作画,仰头 4 年,眼睛受颜料侵蚀,几乎成了瞎子。在《天使与魔鬼》中,故事的主要场景在罗马,两位大师在这部小说中均有提及,而米开朗基罗作画的西斯廷礼拜堂更是教会召开秘密会议选举新教皇的地方。对于熟悉基督教与文艺复兴的读者来说,当故事发展到教皇内侍站在《最终审判》的巨幅壁画底下时,耶稣基督那决绝的手掌朝天一挥的姿势与教皇内侍颓丧的表情相映,无疑是颇为动人的一幕。
达芬奇算是三杰中最老也最古怪的一个,也是最具天才气息的一个。他的《蒙娜丽莎的微笑》是现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镇馆之宝之一,神秘的微笑至今仍是世人讨论的话题,同样的神秘气息也出现在《岩间圣母》这样的画作之中。他的一生留下的草稿无数,但真正完成的画作?却极少,目前大约有 15 张绘画作品被保留下来,与米开朗基罗留下的大量雕塑、拉斐尔在梵蒂冈博物馆留下一整个拉斐尔室和许多版本的圣母像对比,简直少得可怜。但就是这些极少的绘画作品,却有最具声明的肖像画——《蒙娜丽莎的微笑》,以及被人复制得最多的宗教画——《最后的晚餐》。这幅湿壁画现在还在意大利米兰多明我会院的墙壁上,米兰现在属于意大利,但在当时却是一个独立的米兰公国。达芬奇当时被引荐到米兰宫廷去,因其多才多艺而受上流社会追捧。达芬奇受命做这幅湿壁画的时候,由于湿壁画是需要在底下的颜料未干之时往上作画,不符合达芬奇做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风格,于是他选择了自己发明一种特殊的颜料,可以在底料干透的时候也继续作画,以此把一幅本来三个月就能画好的画用了一年时间完成。
由此可见达芬奇性格之独特。达芬奇不仅是个艺术家还是个发明家,他喜欢用一种奇怪的镜像书写的手法记笔记,把他一生所想的各种独特的发明画出来。这些发明包括了坦克、直升机、降落伞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但由于超前了几个世纪,在当时没人去把他的设计实践出来。这些手稿被后来有名的收藏家买下了,几易其手,目前真品的拥有者是比尔·盖茨,其影印稿则在世界各地均有出售,被其中一位收藏家命名为《哈默手稿》。今天意大利各大城市都设有陈列各种“达芬奇发明”的博物馆。(本人曾幸运地在江户东京博物馆看到都灵皇家图书馆收藏的《关于鸟类飞翔的手稿》与《圣母像》真迹,镜像文字完全看不懂。)
达芬奇作为三杰之中最神秘的一个,其人本就极具故事性。丹·布朗选择这样一个广为人知的天才,要比上一部作品提到的“光照派”亲民得多。《达芬奇密码》的谜题设计主要围绕达芬奇的作品与发明来展开,而主题则选定在天主教会与峋山隐修会之间对于“圣杯”的争夺(天主教真是在两部作品都中枪)。
“圣杯”(Holy Grail)一般认为是耶稣受难前最后的晚餐上所用的酒杯。但是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并没有画出这样的杯子,于是小说以这幅画展开了对“圣杯”的不一样的解读。这些解读基本上都来自于另一本书——《圣血与圣杯》。与教会把圣杯解释为一只酒杯不同,这本书把圣杯解读为“抹大拉的马利亚”,一位在基督教史上有着重要作用的女性。这种极具阴谋论性质的解释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很有冲击性,对基督教来说则引发了强烈的争议。这些争议使得作品备受关注,而越多人关注则争议越大。甚至后来《圣血与圣杯》的作者还起诉丹·布朗抄袭,本书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们且放下这些争议,单看这部小说本身。选定教会与隐修会对于“圣杯”的争夺作为故事主题是很成功的一笔,不仅因其引发的社会关注度,也因其涉及教会与隐修会两个古老组织自身的存亡。这种会给人的事业、生命等意义重大的事物带来“死亡”与“终结”的事情,是极具驱动力的。小说中被“导师”操控的主教和白化病人塞拉斯就因这种这种强大的驱动力驱使,犯下凶杀案,拉开小说的序幕。而主角兰登与女主角一方面为了保全自己性命,一方面也为了寻找到传说中的“圣杯”,而在逃亡的途中解开一个个密码,最终走向故事的终幕。
整个剧情的推动自然紧凑,除了一些巧合与不可思议之外,可以说无可挑剔。小时候读这部作品,因为对教会、艺术一无所知而不甚了了,后来再读此作,方觉惊为天人。如果说此作有什么做得不好的,那当属结尾。
作者通过“圣杯”与教会、隐修会、文艺复兴大师之间虚构的联系,建立了一个可以摧毁拥有世界上最多信徒之一的宗教的惊天大阴??谋。由于是虚构的,圣杯当然不可能存在,所以故事的最后必然是大团圆结局,这样的命题作文如何写得出彩是一个挑战。假如作者不再处理圣杯的下落和真相揭露与否的问题,而是让整个故事在大魔王倒下那一刻结束,或许会是一部起伏跌宕,余音绕梁的佳作,但是作者却不得不填好这个自己挖出来的大坑。于是在最终幕大决战之后,作者又花费了不小的篇幅,解释圣杯的下落,以及让所有的干戈化成玉帛。而恰恰是这里处理得过于柔弱,与前文的情节形成对比,给本作留下遗憾。
丹·布朗这两部作品,不仅在主题上直接怀疑耶稣基督的神性而引发争议,还由于他在扉页上声明本书所写的地点和人事物都是真实可靠的这句话,遭到许多人质疑。对我来说,读小说就读小说吧,我本人尚未有宗教信仰(无宗教信仰不是无神论,无神论本身也是一种信仰),所以宗教争论我可以置身事外。对我来说,阅读最重要的是收获乐趣,我只是觉得读这本小说很有趣,这就已经足够了。
本期书名:天使与魔鬼
作者:丹·布朗(Dan Brown)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第1版 (2013年12月1日)
ASIN: B01D1HJ8TW
版本: Kindle电子书
2017.03.05/下午
于自居

在碎石铺就的道路上兜兜转转,左一个巴洛克时期的四河喷泉,右一座古罗马时期的万神殿。这里是意大利首都罗马,一座间距现代与古典的城市,这里既有古罗马时期气势恢宏的建筑,又有欧洲巅峰时期留下的诸多艺术品。贝尔尼尼、米开朗基罗、拉斐尔等艺术大师在这里留下了多少让后世敬仰的手笔。且不说文艺复兴之璀璨,也不提古罗马废墟之壮美,这里还有一个在人类文明中地位举足轻重的城堡。一个全世界领土面积最小,却是全球六分之一人口的信仰中心的国度,天主教教皇的住所——梵蒂冈。
梵蒂冈与罗马之间的恩怨纠葛贯穿整个基督教历史,时至今日,梵蒂冈城国依然是一个十分神秘的地方。梵蒂冈对公众开放的地方只有博物馆、西斯廷礼拜堂以及圣彼得大教堂与广场。梵蒂冈博物馆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博物馆之一,毫不夸张地说,博物馆里随便捡一块地砖,放在许多博物馆里都是镇馆之宝。而西斯廷礼拜堂更有米开朗基罗在壁画艺术上的最高代表作:天顶的《创世纪》和祭坛后墙上的《最终审判》(详见每周读书 #116 天才辈出的时代——《剑桥艺术史:文艺复兴》)。在游客如云的罗马与梵蒂冈,有太多值得叙述的故事,太多唾手可得的古迹,以及太多外人无从知晓的秘密。
假使在这个天地尽是圣物,俯拾皆是故事的地方,释放一个精心设计的阴谋,动则让整个基督教世界为之震荡,将是多么惊心动魄!本周登场的小说《天使与魔鬼》,便选择了罗马与梵蒂冈城作为故事的主战场。此书想来读者们都有耳闻,作者丹·布朗(Dan Brown)便是写出《达芬奇密码》而火遍全球的那位。
小说发表于 2000 年,2003 年作家发表了《达芬奇密码》。后者让作家名声大噪,此后以符号学教授兰登为主角的续作纷纷发表,几部作品套路相近,都是通过解析历史上有名的大师作品,再串起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构成一个大阴谋,主要特色都在密码的设计上。这里我们且按下不表,今天我们只谈《天使与魔鬼》。
科学与宗教是解答人类终极问题的两种不同形式。然而历史上几乎所有宗教都经历过宗教迫害,早期科学家由于提出与教会不同的观点而遭到迫害的例子屡见不鲜。时至今日,宇宙是有大爆炸起源的,还是由上帝“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开始的,依然是人类的未解之谜。在接受科技进步的现代社会里,似乎总有一种科学与宗教对立的印象,仿佛宗教即落后,科学即进步。
《天使与魔鬼》一作以科学、宗教的对立作为主要矛盾,贯穿整个小说。这本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话题,如果探索得足够深入,解答得足够巧妙,是可以让这部作品的深度加分不少。然而这个相对艰深的话题也带来另一个问题:没有足够背景知识的读者较难代入到小说当中。我猜这是小说不如《达芬奇密码》流行的主要原因。首先要对这个主题有充分的了解,读者至少要简单了解基督教的教义,了解基督教的历史故事与现代基督教会的结构和运作机制,除此之外,最好额外了解书中涉及的建筑、雕塑与绘画的背景知识。尽管作者在书中也做了不少背景知识的补充,但是如果没有了解过贝尔尼尼最具争议的一件雕塑品《Ecstasy of Saint Teresa》背后的故事,则在小说发展到这件道具上场的时候,其感染力要逊色不少。同理,万神殿(Pantheon)的名气比它看似简单朴实的外观要大得多,如果不了解过这个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无支撑穹顶的建造工艺之难度,光是身处其中也很难感受到它的魅力。所以作家在罗马与梵蒂冈城中精心设计的生死角逐,在了解背景的读者眼中甚是过瘾,但在一无所知的读者看来,可能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场景,其效果难免大打折扣。
小说的结构是经典的三幕剧形式,符号学家兰登偶然地被欧核中心(CERN)的人带到瑞士实验中心,要他协助追查一宗凶杀案,由此引出一个尚未公开的威力极大的实验品。由这个实验品的消失让主角卷入一场不可思议的阴谋之中,从而进入第二幕。
第一幕里作家写得非常好,情节紧凑,层层递进,推动自然。几个主要人物随着故事的展开逐一登场,三两笔就把人物的主要性格表现得活灵活现。在人物的对话中,简要地点到了科学与信仰之间的矛盾,以及科学家希望探索科学最终回归信仰的愿望。这期间由于出了人命,“凶手是谁”的悬念动力十足,所以推进到第二幕流畅自然。
对我来说,唯一的问题可能在于“光照派”这个反派的选定。这个组织在西方世界里也许颇有名气,但我阅读本书的时候对此一无所知。而又由于“光照派”的设定是要“毁灭梵蒂冈”,做得出这种事情的,一般来说需要积累足够的仇恨,或者有什么特别的驱动力。而在第一幕中作者并未提及这个强劲的驱动力,所以使得这里的合理性不足。相比之下,《达芬奇密码》的峋山隐修会虽然我也未曾听说,但是比起几个世纪念念不忘要毁掉天主教这件事情,长年保守一个秘密显然要更容易接受得多。
第二幕开始,男女主角被带到梵蒂冈,如前文所述,这个城国开放的地方并不多,而且守卫森严。所以进入梵蒂冈最秘密的地方的冒险,就成为一个非常精彩的看点。作者作为一个基督徒,对教诲颇为熟悉,再加上通晓内情的朋友相助,这段冒险写得真实而奇幻,是值得称赞的部分。
这一段也是小说的主体,需要铺陈足够的内容,也需要在最后把故事扭转导向最后的大决战。作家在这里采用了一个比较传统的手法:利用土、气、水、火四个元素分别展开一个小情节。四段情节足以让故事丰满起来,但是如果安排好四个情节,让各自之间跌宕起伏,最后还要想个办法把故事推向大决战,是个挺严峻的挑战。
这部分作家并没有处理得很好。第二幕的开端是教皇已死,教廷需要重选教皇而四个候选主教不见了。这里的四个主教的死就对应着上述四个元素,然而在我看来却乏善可陈。虽然主角很努力要赶在凶手之前破译科学祭坛(凶案地点)的密码,但是除了第一个科学祭坛的处理之外,其他的都平平无奇。最后作家通过让杀手把女主角抓走,而兰登又早对女主角动情这个设定,让两人合力把凶手除掉,进入最后大决战。
首先,操控角色的情感来解释重大故事转折这种写法,一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是作家觉得没什么更加巧妙的解释时才用的。所以这段处理在我看来,属于下乘。另外四个科学祭坛之间没能写出匠心独运的特色,也是比较可惜,看到第三第四个的时候就难免有点感觉重复,有种“为什么大结局还不来”,“啊还要再等两个”的感觉。最后两个业余的文弱之士把一个职业杀手给干掉了也是匪夷所思。
最后第三幕交给已故的教皇身边的内侍主导。这一部分又是耶稣显圣又是大爆炸又是跳伞的,场面十分火爆,简直让人有一种好莱坞大片既视感。好莱坞大片的大场面固然精彩,却常常以极不合理的形式出现。尽管作者为了让诸多故事的变更更具合理性,早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就埋下了许多伏笔,比如兰登对女主角动心的小细节,比如教皇内侍年轻的时候曾服过兵役(所以可能会开飞机,会跳伞?)之类。
但是,即便如此,你让一个带着降落伞的人在大爆炸空气乱流的情况下还能自由操控落到哪里也就算了,居然一个文科教授(虽然作者老说他游永很厉害)在没有降落伞又不会轻功(郭靖通过人肉降落伞攻打花剌子模时带的人可都是轻功高手)的情况下安然无恙地摔在宽度仅需几分钟步行的台伯河里我真是难以接受。
总而言之故事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发展走完了最后的大决战。尽管不合理之处颇多,也需要读者付出额外理解的背景知识,但是在圣彼得大教堂地底深处仅有教皇和极少数几个红衣主教才能获准进入的圣彼得之墓午夜狂奔,在足有两个足球场大的圣彼得广场布置无数群众仰望从火光中安然脱身的神迹,在罗马城内最著名的几座建筑之间来回角逐,这些事情本来就是超乎想象的。
小说最大的魅力在于给予读者一种不同的体验,这种体验可以是情感的,可以是想象的。站在圣天使堡的顶端吹着寒冷的夜风,圣彼得大教堂在远方亮起了昏黄的灯光。这座教堂曾由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贝尔尼尼先后主持设计,这些历史故事只存在于人的脑海里,然而当你看见这些经历过岁月涤荡而留下的东西时,就仿佛穿越了时空,曾经的故事汇成难以言说的感动。小说通过想象架设了一道桥梁,如果无法亲自站在这些艺术品面前,那就通过想象与这些曾见证过无数天才的地方,神游一会。
17.02.23/凌晨
于自居
“每周读书”从本周起恢复周更。为了减轻写作压力,以后每周的内容不一定是介绍一本新书,也许会是与读书相关的话题。回想过去一段日子,没有持续更新既是“懒”在作祟,亦是焦虑在考验。
直到我站在西斯廷礼拜堂仰头看着天顶的《创世纪》,看着祭台后的《最终审判》,彼时除了沉浸于米开朗基罗的摄人心魄的作品之外,也想到了对读书的感激。倘若不是读了艺术史,想必我站在《Ecstasy of Saint Teresa》面前也看不见其背后的故事。在那个烛火昏暗的小教堂里,这座雕像只会被我当做一个普通的装饰品匆匆路过。
过去“每周读书”既驱使我个人持续阅读,更使我回顾总结所读作品且分享给各位读者。回顾断更的日子,焦虑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而读书却让我知道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情,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带来惊喜。
希望各位读者也能在读书的过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本期书名:天使与魔鬼
作者:丹·布朗(Dan Brown)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第1版 (2013年12月1日)
ASIN: B01D1HJ8T2
版本: Kindle电子书

美好的星期天,广州仿佛从寒冷的冬天一下跃进到舒服的初夏:阳光、咖啡、午后的书,真令人舒坦。从罗马 Tazza Doro (金杯咖啡馆)带回来的 La Regina Dei Caffe 略带点酸涩。意大利文艺复兴之旅带回来的,不只是咖啡、摩卡壶和旅行日记,还带来了抗击焦虑的决心:
我要跳出焦虑,恢复“每周读书”更新。
2010 年底,还在上学的我想给博客一个主题内容,于是开始以书籍推荐为主的乱涂乱写。这期间能做到周更的也只有在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的 2015 年。2016 年发生了极好的事情,也经历了些极忙碌的项目。回顾去年,没有“坚持”写文章的根本原因,还是焦虑。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需要“坚持”的事情都是痛苦的,读书写作于我一直是一种乐趣,所以称不上坚持。我觉得这段时间没有更新了是因为自己“懒”。这诚然不假,然而真实的原因恐怕还是“?焦虑”。
我一直认为忙与没时间都不是一种合理的解释。每人每天只有 24 小时与有限的精力。把时间精力都花在一件事情就做不了另一件事情,这才是没有更新的根本问题。
在不更新期间,我都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另一些事情上。2016 年首次断更时我在美国出差,其后是 Just Focus for Mac 获得比我自己预期要好的效果,于是写作的时间都用来维护更新这个 App 了,再后来年底遇到了一个棘手的紧急项目,不仅工作日,周末与中秋国庆都需要加班来完成。
现在回顾这些事情,我可以很轻松地说:“把一部分精力拿出来就好啦。”然而当我身陷其中的时候,就是一叶障目的状态,根本看不见别的事情。
最近我从文艺复兴的核心腹地回来,旅途中体会到欣赏艺术真品的喜悦,同时也对去年阅读了整套《剑桥艺术史》这件事情心怀感激。于是我开始回顾去年,想在 2017 年才开始的时候,下决心恢复读书写作的状态。
当我沉浸在一件事情当中的时候,我看不见周遭的环境,短期内的全力投入看似很重要,但如果能从更加高远的视角去重新审视这件事情,很可能会得出“不值一提”的结论。然而实际生活中我们只能看到细节,不一定能察觉出当前所遇之事的全貌。要防止自己掉进自己的陷阱,只有对每一件事情都仔细审视。
为此,我开始写日记。
找到适合自己的 GTD 方法
GTD 理论的基础是:大脑会因为信息过载忘掉一些事情,但是潜意识会记住所以产生“有些重要的事情我还没做”的焦虑。
于是 GTD 鼓励大家把大脑里所有的东西,事无巨细地捕捉下来,再一件件消灭。其短期目标不在于完成所有事情,而在于让大脑放松,减轻甚至消除焦虑感。
然而我自己接触和尝试 GTD 多年,也入手过全套 OmniFocus,却一直没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最近通过使用最原始的便利贴方式,把工作和生活分开,慢慢找到自己的 GTD 节奏了。
去尝试吧!
执行力。想到了就去做吧!从本周开始,恢复“每周读书”的周更。但是为了写好“每周读书”,我不仅要读完一本书,还得在读完第一遍之后,根据划线部分做好笔记,然后才开始写作。这样的过程其实破费时间与精力。所以为了减轻负担,以后“每周读书”不一定是每周一本书,而是每周一篇文章。这样既可以让“每周读书”以后涉及的话题更广,也可以让今年的起点变得低一点,更容易接受也更容易持续下去。
2017 年刚刚开始,我希望这一年里既能收获到许多的美好与喜悦,也能少一些焦虑与不安。
17.02.19/下午
于自居
AppleScript 是 Apple 自己开发和维护的一种脚本语言,最早在 Mac OS 7 时代(1993 年)就已经支持了。熟悉 macOS 系统的读者应该都听说过,它相当于应用对外的接口,其他人可以通过 AppleScript 调用这些接口,实现对应用的编程。
所有的 Cocoa Apps 都自带一套支持基础能力的 Standard Suite,支持诸如启动、退出、保存等标准动作。所以即使开发者不做任何事,你也可以通过 AppleScript 实现绝大多数 Apps 的启动和关闭操作,这对于高级用户来说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利器。
Alfred.app 是 AppleScript 应用场景的一个极好的例子。

上图这个 Workflow 就是基于 Evernote 提供的 AppleScript 接口实现的。


使用 Script Editor.app 的 Dictionary 功能可以看到 Evernote.app 提供的所有接口。
要让你的 App 支持 Apple Script,首先要在 Info.plist 文件中声明 NSAppleScriptEnabled (Scriptable) 为 YES. 同时声明 .sdef 文件的名字,这里以 Just Focus for Mac 为例:

.sdef 文件是支持 AppleScript 中最重要的一步,它向 macOS 系统声明了这个 App 支持的 AppleScript 接口,其形式是一个 XML,结构如下:

文件头两行是固定不变的,第一行声明 XML 版本,第二行指定对应这个 XML 的 DTD。这个我们可以看做是早期标记语言比如 SGML 的遗留产物,DTD 是规定了当前文档的合法结构。DTD 相关的内容可以自行参阅维基百科和 DTDW3schools。这里我们只要 copy and paste 就好了。
[code lang=sh]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dictionary SYSTEM "file://localhost/System/Library/DTDs/sdef.dtd">
[/code]
接着是 XML 的主要内容,根节点为 dictionary,可以有多个 suite,每个 suite 支持多个 command
[code lang=sh]
<dictionary title="JustFocus Scripting Terminology">
<suite name="Standard Suite" code="????" description="Common classes and commands for all applications.">
<!-- …省略一万字… -->
<command name="close" code="coreclos" description="Close a window.">
<cocoa class="NSCloseCommand"/>
<direct-parameter type="specifier" description="the window(s) to close."/>
</command>
</suite>
<suite name="JustFocus Suite" code="JTFC" description="JustFocus Application Suite">
<cocoa name="JustFocus"/>
<command name="start pomodoro" code="pomodoro" description="Start a Pomodoro timer.">
<cocoa class="JustFocus.JFPomodoroCommand"/>
</command>
<command name="short break" code="cmdshtbr" description="Take a short break.">
<cocoa class="JustFocus.JFShortBreakCommand"/>
</command>
<command name="long break" code="cmdlngbr" description="Take a long break.">
<cocoa class="JustFocus.JFLongBreakCommand"/>
</command>
<command name="stop" code="cmdstopt" description="Stop current timer.">
<cocoa class="JustFocus.JFStopTimerCommand"/>
</command>
</suite>
</dictionary>
[/code]
Standard Suite 是可以省略的,JustFocus Suite 才是我们要关注的。这里定义了几个 command,可以开始蕃茄钟,开始休息和停止计时。这几个命令都不带参数。
接下来就可以使用 AppleScript 愉快地调用我们定义好的接口了:
[code lang=sh]
tell application "JustFocus"
launch
start pomodoro
end tell
[/code]
launch 是自带的实现我们就不管了,我们以 start pomodoro 为例:
[code lang=sh]
<command name="start pomodoro" code="pomodoro" description="Start a Pomodoro timer.">
<cocoa class="JustFocus.JFPomodoroCommand"/>
</command>
[/code]
JustFocus 是工程名,JFPomodoroCommand 是对应的处理的类名,这个类继承自 NSScriptCommand。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留意:
[code lang=sh]
class func getClassName() {
return NSStringFromClass(self)
}
[/code]
The application has a corrupted dictionary.
这点可把我害惨了,虽说我是没仔细看文档就上手了,但是这个奇怪的设定本身就是个坑T^T。详情可以参考文档:Preparing a Scripting Definition File,截取重点如下:
Note: The code for a command totals eight characters in length. Although the code can in fact be an arbitrary value, the first half (aevt in this case) has historically represented the suite (the Standard suite, formerly called the Core suite) and the second half (quit) the command. See Code Constants Used in Scriptability Information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using codes.
接下来实现 JFPomodoroCommand 这个类就万事大吉了:
[code lang=sh]
// MARK: - Pomodoro
class JFPomodoroCommand: NSScriptCommand {
override func performDefaultImplementation() -> Any? {
// Do something…
return nil
}
}
[/code]
这样当有人用 AppleScript 调用了 start pomodoro 方法的时候,这个类的 performDefaultImplementation() 方法就会被调用,在这里实现你的逻辑就行了。
[code lang=sh]
<command name="test parameter" code="jftestpa" description="Test parameter API">
<cocoa class="JustFocus.JFTestParameterCommand"/>
<direct-parameter type="text" optional="yes" description="Just for test"/>
</command>
[/code]
这个命令带有一个 direct-parameter,类型为 text,可选。AppleScript 的用法如下:
[code lang=sh]
tell application "JustFocus"
test parameter "test blablabla"
end tell
[/code]
[code lang=sh]
// MARK: - Test
class JFTestParameterCommand: JFASCommand {
override func performDefaultImplementation() -> Any? {
JF.log.debug("\(directParameter)")
return nil
}
}
[/code]
参数通过 directParameter 获取,这里打印的结果如下:
Optional(test blablabla)
Cocoa App 支持 AppleScript 的整个过程还是比较直观简洁的,就分为定义部分和实现部分,就像写 ObjC 的头文件 .h 和实现文件 .m 一样。
但是,XML 的定义写法罗里吧嗦简直想死,本文仅仅介绍了最基础的 command 和 direct-parameter,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使用 class, parameter, property, enumeration 等多种特性,但是写起来繁琐得很。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官方文档:Preparing a Scripting Definition File。最近在实现 Just Focus 的 AppleScript 支持,踩了一点坑,想起其实去年就已经在另外一个 App 做过一样的事情,但是总记不住,相关的教程也不多,故写此文以作记录。希望能对需要的人有一点帮助。
16.12.28/夜

前段时间“狼人杀”这个游戏由于综艺节目“饭局的诱惑”而火爆起来,虽然这类“天黑请闭眼”的游戏已经有多年的历史,但是在节目里玩这样的游戏而且玩得这么好的,还是头一回见。我是玩狼人玩得特别水的人,参加这种游戏最大的乐趣就是躲在一边看其他“高玩”互撕,这些“高玩”们的发言往往都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能够让其他没有身份的平民玩家把票投向他们想要的结果。
“饭局的诱惑”里玩这游戏的有两拨人,一拨是每期节目邀请的嘉宾,负责产出新内容;另一拨是节目组的固定演出,负责保证节目质量。节目的老板及主持人马东在此之前曾做过另一档娱乐辩论节目——“奇葩说”。这个节目专门挑选辩论队出身的,或很能瞎扯淡的人组队进行辩论,除了辩题比较奇葩以外,辩手讲的话也极具娱乐兴味。这样的节目既保留了传统辩论的激烈竞争,又大幅提升了节目的娱乐性。这拨人后来被马东拉到新节目里玩“狼人杀”,充当“高玩”的角色。
辩论与狼人杀有什么关系呢?答案是:这些人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Influence),即说服力。在“奇葩说”里辩论队的胜负由现场观众投票决定,而狼人杀里每回合都需要投票杀死一名玩家,两者的规则是一样的:想要赢得这场游戏,就得获得更多的票数。参与者做的事情是一样的:我要让别人信任我,说服别人按我想要的结果投票。有时候可能狼人阵营会为了自保互撕,甚至投死另一个狼人队友,从发言和投票的瞬时来看,这个狼人是在出卖队友,但是从长远来看,他需要自保以免暴露更多狼人。这个“狼人互撕”的过程,是以自损换取信任,本周要介绍的罗伯特·西奥迪尼(Robert Beno Cialdini )所著的《影响力(Influence)》一书中就讲到了这个小技巧。
我的工作平时需要和多个不同的团队合作,不同的团队会有各自不同的目标,让所有人都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标是不可能,所以如何让多个团队在同一方向上的分量最大化是合作的关键。而具体到执行阶段,如何与人打交道,让大家尽量向同一方向靠拢,就涉及到“说服力”了。
“同一方向”听上去很美好,理想情况下大家应该往中间方向靠拢,但现实是每个团队都希望其他人往自己的方向靠拢,这就有可能导致多个团队沟通的时候相持不下。想要说服别人,就需要掌握足够的“说服力”。这里我单指“说服力”,它是一种能力,既不是证据,也不是道理。为什么呢?玩过“狼人杀”的人都知道,当你是一个平民的时候,你听着“高玩”在那里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他们往往有着缜密的逻辑,甚至洞悉了你的心理,而你由于掌握的信息极少,只能通过这些人的发言去判断他们是想主导言论破坏好人的狼,还是真正已经掌握了部分信息的神。往往一回合下来,你被某个人彻底说服了,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于是投出了他想要的那一票,然后你就输了。“狼人杀”这个游戏告诉我们,“被说服了”并不代表说服你的人就有道理,他说的不一定就是对的,他只是“说服”了你而已。
这种”说服力“本身是中立的,像一把刀,其产生的结果是好是坏完全取决于用刀的人。我在工作中常常无可避免地会碰到使用”说服力“的场合,很好奇为什么有些人在说服别人的时候可以思维敏捷口若悬河。这时候我读到《影响力》这本书,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说服力强的或多或少都会用到这本书提及的技巧。在现实生活中,运用这些”技巧“的地方无处不在,电视广告,超市促销,商品限量版等等,”说服力专家“运用这些技巧让自己赚得盆满钵满。我并不想学习这些技巧用在不好的事情上,我只是想知道别人是怎么说服我的,了解这些技巧有助于分辨出别人是真心的还是在使用技巧,我不会再轻易上当了。
现代社会纷繁复杂,技术的进步远超我们大脑的进化速度,我们的处理能力早跟不上爆炸式的信息增长。为了应对这种可怕的信息浪潮,我们需要捷径,需要模式,需要“自动反应”能力。比如说“一分钱一分货”,对价格不敏感的人群可以直接通过价格来筛选商品,一般来说卖的贵的的东西价值也会更高。比如说”相信权威“,我们穷极一生的努力也许可以成为某一个领域的专家,但我们不可能成为每一个领域的专家,所以当我们遇到细分领域的问题时,我们会选择相信这个领域的权威。类似这样的“捷径”还有很多,我们不仅需要这些捷径,而且通常情况下这些捷径都工作得很好,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遵循这些规则并没有错。
但是,在那些深谙个中奥妙,擅长操纵这些捷径的人手里,我们所依赖的“自动反应”就变成了他们手里的魔法棒。只要这些高手设定好了圈套,我们就会往主动往里钻。
《影响力》一书共分八个章节,除去最后一章之外,介绍了七类不同的技巧,每一章末尾都告诉读者如何防御这些技巧,其中举的例子最多的,就是销售。毕竟销售人员的工作就是“说服你买下他推销的商品”,小到超市里的新品上市,大到一辆车一套房子。甚至 Elon Musk 在创办 Tesla 早期也凭借过人的才能说服政府拿下一笔巨额的绿色能源补助。同属 Paypal Mafia 的 Peter Thiel 在 Zero to One 一书里就曾说过 Elon Musk 是个出色的销售(每周读书 #67 Paypal 黑手党——《Zero to One》(http://justinyan.me/post/1868))。《影响力》里提到的技巧很多,这里举一个房产中介的例子:
“对比原理”:中介带你去看房的时候,先给你看很破很破的房子,这房子本来就不是他们真心要租给你的,而是给你看一下降低你的心理预期:你这个预算能租到的就是这种质量的房子了。等你拒绝租这个房子之后,再带你去看他们真正准备好的房子,这时候一经对比你就会觉得这房子比之前的要好太多。
利用“公开承诺”漏洞,原理是人一旦公开做出承诺,就会产生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压力,要求自己去遵守自己的诺言。我们从小到大的教育都告诉我们,做人要言行一致,这样的人受人尊敬,言而无信的人会遭人唾弃。所以一旦我们被销售哄骗说出了“承诺”,我们的内心就会产生压力,最终被迫遵守自己的诺言。比如说很多中介会先刻意提高房租,这样他给你的房租和房东的内心底线就留有一定的浮动空间,当你看中了一套房子之后,他就会假装帮你去和房东谈价格。这种时候他一般会逼问你:“如果我能把价格谈下来你是不是就一定租?你要表示一定租我才会去谈。”一旦你说了个“好”这字你就上钩了,因为中介早就知道这个价格肯定可以谈下来的,他要的就是你的承诺,一旦你公开承诺了这单生意就成功了一半。
这个例子其实不止运用了“公开承诺”原理,还运用了“互惠原理”,即礼尚往来。我们的教育也是从小灌输这样的思想,别人帮了我们的忙,我们就得帮回去。这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也是有好处的,正因为每个人之间互相帮忙,人类社会才有今天这般强大。这个原理是我们熟知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常常忽略:“人有送礼的义务,接受的义务,更有偿还的义务。”(Marchel Mauss)我们有接受的义务。上学的时候比较擅长社交的同学有时会买点吃的东西回宿舍,分享给其他人。这种时候如果你不拿就是“不给面子”。这一点我一直不清楚,拒绝了几次之后有人告诉我这样做不太好,我才恍然大悟。所以,当别人想强加给我们恩惠的时候,我们是很难拒绝的。中介在打电话讲价的时候会刻意让你觉得“我们是同一条战线的”,他为你争取价格是在帮助你。这种时候你的内心会产生负担,中介正在帮助你,你接受了他的帮助,所以也有义务帮助他拿下这笔生意。
以上这些伎俩也许很多人都遇到过,但如果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话,它们大可以演变成其他更先进的手法继续活动,你无法保证你的知识库可以更新得比他们快。《影响力》这本书一个很大的不足就是,没有写出一种令人信服的学术感。他举了很多例子,但是多数都没有标清楚来源、实验的总体、如何抽样等等细节。这就很容易让这本书出现一种浓浓的鸡汤味。我个人是抱着“想了解那些人怎么说服我”的想法来读这本书的,所以读书的过程中我可以和曾经遇到的人和事来一一印证,如果我觉得这些事例可以匹配到我过往的经验,我就觉得他是可信的。基于此,《影响力》一书虽然鸡汤味浓,对我来说却是一锅有益的鸡汤,最起码他能够把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案例总结提炼,抽象成一个可供讨论的原理,一旦我们了解其根本的原理,那么基于该原理所产生的各种新的骗术变种,也就不攻自破了。
鉴于此,我认为即使是对于早已熟知销售伎俩的人来说,《影响力》一书还是有阅读与学习的价值。以前我在深圳呆过两年,常常在街头、火车站之类的地方遇到拍肩膀要钱吃饭的人,他们靠的都是博取你的同情,借助“互惠原理”来骗钱。大概几个月前我遇到了这种骗局的升级版:以前经常都是一个中年妇女搭配一个年轻女人,假装可怜的母女的样子,现在升级为一对夫妇模样的人推着一辆婴儿车,要你给小孩买吃的。先给你造成内心压力:带小孩不容易,已经可怜到小孩子都没饭吃了。如果你拒绝,则再施加外部压力,大声说出“连给小孩买吃的都不给”这样的话,让你觉得在公共场所你的形象受到了损失。
本文里中介和拍肩膀要钱的例子是我自己的经历,我各上当过一次,至今记忆尤深。即使没有这些骗子,我们的世界也已十分复杂,我们需要这些捷径来帮助我们应对这个可怕的世界,但是这些人,利用了我们的捷径,利用了我们的弱点。在《影响力》的结尾,作者呼吁读者要反抗这些人,要营造一个洁净的环境。我觉得这些人是杀之不尽的,行骗欺诈固然是极端的手段,现在充斥各种媒体的广告也是一种看似柔和实则也在利用这些原理的手段。既然杀之不尽,我们最起码要学会保护自己,读《影响力》不是为了学习这些伎俩用在别人身上,更重要的是,通过识破别人的手段,好好保护自己。
16.12.20/下午
于 T.i.T
本期书名: 影响力(经典版)
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第1版 (2016年9月1日)
ASIN: B01M326O11

逃离办公室里弥漫的烟味,在屋外寻一张长凳坐下,阳光打在柔软的叶子上,疏落的影子摇摇晃晃,风从身后拥来,广州入秋了。这样一个美好的午间,本可好好地读一本书,写几个字,可惜路人两指间升起的二手烟,似鬼魅,像影子,怎样都甩不掉。假如我的影子有自己的意识,它会和这些影子打起来吗?
来自法国的畅销小说作家马克·李维(Marc Levy)在《偷影子的人》一作中给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设定。每个人在社交关系中都会给自己一张经过修饰的脸,真实的心情太原始,不可轻易示人。假如每个人的影子都有独立人格,相互之间可以交谈,影子间的对话将是世界上最大的八卦库。假如正好有一个人,只有他可以和影子讲话,可以和其他人交换影子,这就相当于他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情报局,强大到足以改变世界。
《偷影子的人》的设定很有意思,是支撑我读完整本书的动力。小说其实就是讲故事,好的小说就是讲出有趣的故事。小说的设定是骨架,小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描写是血肉。小说的设定可以是有理有据的,也可以是天马行空的。比如一个聪慧过人的日本高中生在路上捡到一本写上名字就可以杀人的笔记本,这个故事设定足够荒诞,却支撑起读者的幻想,驱动了两大阵营的激烈搏杀(《死亡笔记》)。我觉得《偷影子的人》至少在设定上很有意思,作家在第一章开始揭示主角的这个特别能力,当时我的精神为之一振,感觉拥有这能力之后大有可为啊。往中二方向走,主角可以自立一个比 CIA 还厉害的情报局,在暗处统治全世界;往犯罪方向走,主角也可以利用这个能力打击罪犯,然后遇到实力相当的对手,双方展开殊死搏斗,不到最后一刻不知道对手是谁;往悬疑方向走,主角可以去追查这个能力来自哪里,即使用老掉牙的方式指出主角是有精神问题的人,或者是最新的科技构筑了一个虚拟世界,也算是个不错的发展。
但是,马克·李维偏偏是一个情感文学作家,用出版社的广告来说,《偷影子的人》是一部“温情治愈”小说。这样一来,整个故事的感情基调就不可能往超人方向发展了,主角的超能力成了用来窥视亲人朋友内心的工具,在各个人物遇到挫折的时候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基本上这个放在漫画里可以统治世界的能力,在这部小说里,就是“关键时刻用一下让情节起伏一下”的工具。
在情感类文学中,作家手里最好用也最容易用错的工具就是人物的情感。人是善变的,不可预测的,什么时候需要转折一下情节了,需要进入下一幕了,需要大结局了,就对某个重要人物安排个重要事件,这样就能影响主角的情感,从而推动剧情的发展。由于人心的不可捉摸,作者即使对情感变化不作任何解释,读者也能勉强接受。正因为“可以不作任何解释”,所以“容易犯错”。事实上没有人可以接受毫无来由的变化,简单如中学生作文,我们可以用旁白的形式铺叙“她不爱他”的原因。而技巧熟稔的作家,像村上春树,则会直接把人物内心的苦闷表达出来:我不告诉你主角现在到底是爱还是不爱,而是把主角的苦痛、心酸、孤独,通过无言的沉默,通过黑夜里窗帘漾出的幽影,通过另一个人物的苦痛来告诉你。这样读者更能站在人物的视角,去体会人物的欢喜与忧愁,这样的作品,才能给予读者丰富的情感体验。如果再加上灵魂设定之深刻,就能出一部不错的作品。
可惜的是《偷影子的人》在这方面做得非常糟糕。
这部小说的人物描写,除了主角和朋友吕克还算比较立体,其他人物简直像粗线条白描,空洞得一触即碎。不过相比起情节转折之生硬,人物的欠缺还算小事。上文说作家赋予了主角无人可敌的超能力,但其实只用在了几个关键的故事转折。比如主角的童年时期,通过偷取马格的影子而获得了足够的勇气,能够和恶霸马格竞选班长,这个点用得非常好。然而明显弱势的主角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就必须有奇迹出现,所以作家安排了一场“非常巧合”的火灾。
讲故事的过程会遇到很多“巧合”,有了这些“巧合”故事才会生动有趣。但是好的小说家会把“巧合”讲得“自然”。很可惜作家在未做任何铺垫的情况下就引发了这场火灾,我读到这里一时愕然。
再比如,故事的最后,主角找到了当年在海边遇到的又聋又哑的女孩,最后两人幸福地在一起。这条线本来大有可为,童年时期遇到的聋哑女孩,现在不可思议地成长为一个杰出的音乐家!这转折,多么动人啊!可惜,作家解释这个转折是这样的:因为主角喜欢大提琴,聋哑女孩就去学大提琴。她本来就不聋哑,只是因为内心的封闭才导致聋哑。遇到主角之后就打开了心扉。甚至这个解释是通过配角之口来讲述的,而且直接就说是打开了心扉就不聋哑了。我的天!作家是有多懒,就不能编排一个故事来促使这件事情的发生吗?
然后主角第一次去找初恋的时候,他自己有女朋友的,而且见到这个女孩的时候,她是挽着另一个帅哥的手的。然后,主角就和自己的女朋友分手去找初恋,跟踪她回家之后就在她家门口放风筝(他们童年时在海边做的事情)。女孩二话不说就从家里跑出来,用风筝画了“我想你”。这结局之尴尬,我很有一种是不是出版社编辑催稿然后作家匆忙收尾的感觉。相比起这本书的名气,相比起这本书的设定,我是很失望的。
Hi! 大家好!我又回来了。
最近我把我的时间用在了好多其他的事情上,非常感谢在没有更新的期间发来消息问候的读者朋友们。
读书是一件挺主观的事情,同一本书一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偷影子的人》是马克·李维还算畅销的作品,只是我个人不喜欢而已。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欢迎随时通过评论、消息等方式告诉我。
希望所有读者都能在“每周读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XD
16.10.31/中午
于 T.i.T

挪威有一个叫 Di Derre 的乐队,从 94 年发行第一张专辑至今仍在活动,截至 2014 年 3 月,卖出的唱片超过 300 万张。他们唱的都是挪威语,我完全听不懂,令我颇感兴趣的是这个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Jo Nesbø。1997 年,这个会唱歌写歌的乐队主唱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 The Bat (Flaggermusmannen),从此在乐队活动的同时也开始了他的作家生涯。如今他已出版超过 20 本书,作品被翻译为 40 多种语言在全球发行,是挪威著名的畅销小说家,称他人生赢家真是名副其实。
《蝙蝠》(The Bat)是哈利(Harry Hole)系列的第一部,本周我们介绍尤·奈斯博(Jo Nesbø)于 2007 出版的,哈利系列的第七部——《雪人》(Snømannen)。
Harry Hole 系列是作家最广为人知的犯罪小说系列,主角 Harry 是一名挪威警探,聪明过人,我行我素,办案行事从不拘泥传统,是个很有意思的角色。东野圭吾笔下的名侦探虽然也有些行事古怪,但总的来说都是正派人物,有着典型的日本人的含蓄和内敛。阿加莎笔下的波罗神探给我的印象更近于卡通形象,不太像现实生活的人。而 Harry 警官则完全不同于这两种形象,他酗酒,却深深懊悔自己酗酒,所以又十分自制,一旦面临压力内心就处于欲望与克己的斗争之中。他也爱女人,与即将和他人结婚的前女友保持暧昧与床第关系,他既是正义的执法者,也为违背道德的刺激感所吸引。而且查起案子脚踏实地,并不是那种安安静静一句话不说却能突然指出真凶的帅气的角色,相比于东野圭吾的加贺警官或神探伽利略,他简直是窝在街角垃圾堆里的烂警察,但却因为 Harry 身上的颓唐,给了这部小说一种奇怪的魅力——这里面的人物都不是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神,反而人人有在世人看来龌鹾肮脏的一面。
小说从一个多年前的冬天开始,母亲莎拉开车带着自己的儿子去和男人私会,把儿子留在车上,这是莎拉和那个男人的最后一次私会。在两人行事的过程中男人一脸恐惧地说看见窗外有什么人,就此兴味索然。莎拉到窗边一看不过是一个雪人,回到车上的时候,儿子脸色苍白的说他看到了什么。莎拉感到一股寒意,她发动汽车,儿子被背后颤抖着说:
“我们都得死。”
《雪人》在国内分为“犯罪小说”,其实在英文书分类里面还是属于 Thriller,即惊险/恐怖小说,有部分情节读来还是有些寒意。书名“雪人”连环杀人案件的凶手的代号,因为凶手寄了一封信给 Harry:
初雪即将降临,届时他将再现。冰雪融化之时,他将带走另一人。你应自问:“谁堆了雪人?谁会堆雪人?谁生下了睦里?因为雪人并不知道。”
“雪人”是个手段十分残忍的变态连环杀手,案件的追踪过程与一般的侦探推理小说类似,都是朝着“谁是凶手”这个目标去,不到最后一幕不揭露真相。这种写法的小说,亮点基本在层层反转的设计上,反转的层数越多,程度越大,就越能吸引读者。而我们的挪威作家在这部小说中,把这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仅追查过程长,涉案人员多,犯案次数和犯案程度也在提升,嫌疑人随着调查的深入和剧情的转折一次又一次地变换,但总体篇幅却只有 400 页左右,所以情节非常紧凑,高潮迭起,最后的两波转折非常精彩,虽然有一个埋下的点没有展开(就是一个像扫地僧一样的人物),但是我读完已经觉得十分满足了,作者可能想把那个点留到下一部再写吧。这让我想起 James Scott Bell 说的:
好的开头可以让读者看完这本书,而好的结尾能让读者买下一本书。
小说的转场非常独特,颇有优秀美剧的风范,每个章节的结尾多用长镜头或者特写,给读者意犹未尽之感,这点还算普通,神奇的是在同一章甚至同一小节内的转场,居然跟电影镜头直接切换一样,毫无预警地就在下一个段落换了人物,换了场景,换了上下文。一开始读起来非常不适应,电影是视觉作品,换个场景换个人物也就是切个画面的事情,一般来说如果上个镜头在家里 A 和 B 在对话,下个镜头切换到餐厅,人物是 C 和 D,那么应该会预留个一两秒的镜头描述一下餐厅的环境和人物的状态,然后再让人物开始说话,正式进入这一幕。但是作家非常任性地,毫无准备地,就直接让另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物开始了一段完全不同故事的对话……
这也许是 Kindle 中文译版的问题,Google Books 的 The Snowman 显示英文版在这种情况下会加多一个空行,让读者有思想准备。但是即便是中文 Kindle 版这样的排法,我读了几章之后也还是慢慢适应了,只是每次切换心里都有点别扭。
整本书读下来感觉非常舒服,悬念一直保留到最后,Harry 查案的启动和收尾都写的不错,最后揭露真相的时候还能呼应开头,把作为引子的那个多年前的恐怖故事补完,非常不错。再加上挪威这个地处北欧的国家,作者的写作风格对于中国读者来说颇有异国风情,书中提到许多挪威的本土风情,甚至还能偶尔写出像村上春树那样的哲思段落,给这部本来就不错的悬疑小说加了不少分。对于这部小说,我个人觉得应该给出五星推荐。
16.09.20/夜
于自居

曾任英国每日邮报(Daily Mail)作家、每日电讯报(Daily Telegraph)编辑的 Fiona Barton 在今年(2016年) 2 月份发表了她的处女作——The Widow。前几天(9月),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刚发布了简体中文版——《只有她知道》。
有幸在出版之初读到这部小说,故事的开头埋下的悬念还不错,足以吸引我读到谜题解开的地方,但是总体来说,相当一般,甚至我在想是否要写到“每周读书”里面——毕竟之前说过得是自己看过感觉还不错的书才会介绍给“每周读书”的读者——后来想想《一个人的朝圣》和 The Girl on the Train 我都有好好介绍了,这本书介绍一下也无可厚非,毕竟我之所以想读这本书也是因为万恶的小编拿这本书与 Gone Girl 和 The Girl on the Train 作比较。
For fans of Gone Girl and The Girl on the Train, an electrifying thriller that will take you into the dark spaces that exist between a husband and a wife.
《消失的爱人》(Gone Girl)的名气有多大自不必提,同名电影比小说的知名度还要更高,这部小说全靠精巧的故事情节取胜,前段时间很火的日剧《我的恐怖妻子》也借鉴了小说的设计。The Girl on the Train 的情节设定相形之下逊色不少,但是原版文笔很不错,我个人十分受用这种漂亮的文字。那么 Fiona 的这部 The Widow 呢?
Finoa 本身是报社的作家与编辑,写作是她的基本功,除了中文译作之后我还在 Google Books 上读了前几章,语言风格简洁直接,清晰易读,修饰主要靠句子之间的承接转折,没有刻意雕饰辞藻,所以读起来会有点白开水。
小说的标题是 The Widow,直译为寡妇,也就是故事主角——简(Jean)。故事从一件女童失踪案开始,警方经过多方侦查怀疑上了简的丈夫格兰(Glen),经过媒体的曝光,一时间简的家庭成为英国社会的焦点,二人以往平静的生活掀起了巨大的波澜,但是在事情的真相尚未大白之前,格兰因为车祸死去了。格兰的死因是什么?自杀还是他杀?格兰到底有没有拐走女童贝拉(Bella)?下落不明贝拉此时是生是死?简了解她的丈夫吗?她知道格兰犯罪了还是没有?她一直维护格兰,替他开脱,是真心这样认为的还是另有隐情?
小说开头就引入了这许多的悬念,每一个悬念展开都能成为一部不错的悬疑侦探小说,然而这部作品不是。这部作品与 Gone Girl, The Girl on the Train 均归为 Thriller,也即恐怖小说,既不言情,也不推理,虽然悬疑是 Thriller 的常用手段,但不是这类小说的核心。于是,一个很好的悬疑推理话题在这部作品里面并没有被发挥出来。和东野圭吾、阿加莎、柯南·道尔笔下的神探相比,?这部小说里的警察简直智障,看他们办案的愚蠢程度简直要掀桌。这点非常影响故事的展开,局促不堪,缓慢无趣,看着捉急。反过来看情感描写方面,The Girl on the Train 虽然情节展开也很差,但是好歹写到女主角内心的寂寞与苦闷的时候还是非常细腻的,加上优雅的文笔,读起来内心波澜,很受感染。而同样采用多人物视角切换(POV Shifting)的 The Widow,在最能表达情感的寡妇女主角这个人物身上,却受限于要赋予人物一个很强的原因——替丈夫隐瞒实情——而抑制了大量真实的情感描写,结果这个人物简直就是一张白纸,在大部分切换到简的章节里,我都很难集中精力读下去,这个 POV 用的可是相当失败。
论罗曼史太过牵强,论推理根本谈不上,这部作品还有什么可看的呢?首先这部作品涉及儿童色情,这个罪行在西方世界是非常严重的(国内连色情都是违法的,都没到区分儿童色情的地步),涉及这个话题的作品会带来比较高的关注度,The Girl on the Train 也涉及了家庭暴力、酗酒和毒品等黑暗话题,话题越严重越容易吸引眼球。其次作者身为几大报社的作家与编辑,在报社工作的经验可以给这部小说加分。故事一开场就是一个来自 Daily Mail 的报社编辑凯特(Kate)敲开简的家门,此时简已经习惯了每天躲避来自媒体的穷追不舍无孔不入,但是凯特却有她的一套方法可以让简敞开心扉,以朋友的心态与凯特对话。凯特与查办此案的负责警官私下里亦是好友,可以说是凯特这个人物在推动剧情的发展——作者还是习惯通过记者的视角来看事情呀!毕竟在扉页中作者就自述是因为多年的记者经验让她开始思考:如果一个对丈夫深信不疑的女人,一心维护丈夫,替丈夫辩护,但是忽然发现这个与自己生活多年的人其实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可能就是一个恶魔,那时她会作何感想。
这部作品我在豆瓣给了三星(还行)的评分,其实跟出版社拿它和名作相比有关系,这部作品明明在各方面都比不上 Gone Girl,拿来作比反而给它大大减分了。所以结论是:不要轻易相信小编的评价,还是自己挑的书比较靠谱。?
16.09.07/夜
于自居

这是第二次读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了,较之多年前的浮躁,此番心境平和了不少,便被村上清雅忧郁的辞藻吸引,像雪夜木屋,在炉火摇曳的影子里听平淡而深刻的故事,被冬天包围,被喑哑的话语包围,被迷茫与虚空包围。
书名来自 The Beatles 1965 年发行的专辑 Rubber Soul 里的歌曲:Norwegian Wood,是女主角直子最喜欢的一首歌。根据英文歌词的本意,Norwegian Wood 应当是投于壁炉中的木料,不过在日本,错译的“ノルウェーの森”却深入人心,所以村上在这部作品中就沿用了这个好听的名字。
村上春树生于 1949 年,他在东京早稻田大学求学时正逢 60 年代日本学生运动的高潮,当时东京多所大学被迫停课,直到后来学校引入机动队才告结束。这期间村上遇到了同堂上课的高桥阳子,两人迅速堕入爱河并不顾家里反对结为夫妻。婚后夫妻二人在唱片店和咖啡店打工维生,后来又开了自己的咖啡店,白天卖咖啡晚上则作爵士酒吧。此时的村上还没开始写作,直到 29 岁那年,村上在棒球场看球赛,突然想写小说,于是球赛结束后当即买了纸笔开始写作。这部处女作即《且听风吟》,作品投稿给《群像》杂志,一举拿下 1979 年群像新人奖,从此开始了村上的作家之路。1986 年村上与妻子旅居欧洲,并写下《挪威的森林》,此作成为日本现代文学销量最高的作品之一,是名副其实的代表作。而村上曾经在早稻田戏剧系的经历,在唱片店打工的体验,以及自己开爵士酒吧的见闻,则成了小说非常重要的创作源泉。
故事设定在 1969 年东京,那是东京学运高涨的一年,也是 The Beatles 的代表专辑之一 Abbey Road 发行的一年。在东京某大学戏剧系求学的渡边彻(男主角)偶遇高中同学直子(女主角),她是自己高中时唯一的好友木月的女朋友,三人常常形影不离。
后来木月自杀了。
在自家车库里,用胶布把车窗全部密封起来,胶管接上排气口,发动引擎。也不知道他花了多长时间让自己死去。木月的死对于渡边是一场沉重的打击。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死不是生的对立面,死本来就已经包含在“我”这一存在之中,我们无论怎样力图忘掉他都是徒劳这点便是实证。因为在 17 岁那年 5 月的一个夜晚俘获了木月的死,同时也俘获了我。
大学时渡边逃离家乡到东京里,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木月的死,而他现在遇到了同样来到东京的直子,从直子漠然盯视自己的眼睛里看到了仿佛同样的逃离。他与直子开始在东京街头漫无目的地散步,他开始喜欢直子了。如果说木月的死是一个未解的谜,那么直子与木月拥相同的谜面。村上自始自终没有解释清楚木月与直子的心理疾病到底是什么,不过不重要,只要知道直子被那突如其来的悲伤袭击时蜷缩的柔弱的哭泣,只要知道直子被那无法言说的苦痛缠住时迷茫的无助的孤寂,我们就站到了渡边的视角,从渡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泪眼婆娑的直子,令人怜惜。
直子 20 岁生日的晚上,出乎意料地多话,一个人喋喋不休地讲了 4 个小时,然后渡边一句“时候差不多了,电车该停了。”引爆了直子的悲伤。渡边与直子睡了。
性在这部作品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村上在此强调的性却与众不同。渡边淳一笔下的性与爱是交融的,是互相转换的,是与道德冲突的。三岛由纪夫笔下的性是超脱的,是仪式的,是借以表达特殊意义的。但是村上在此强调的性,是与爱若即若离的,是可以轻松谈论的,是超出男女爱情的。
第二天直子消失了。
渡边与一个无论身家才貌都令人生羡的同学永泽成为朋友,直子消失之后,渡边就与永泽流连东京酒吧,与不同的女人睡觉。渡边觉得固然与女人睡觉是愉悦的,却十分厌恶这种毫无感情的连接。然后他遇到了与直子安静抑郁的性格截然相反的绿子,这位在大学一同上课的,极为生动活泼的女子。
不同于一般的青春小说,这不是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她她又不爱我,村上极少直接说明爱与恨,而是让人物做出符合他们性格特征的事情来,等读者自己揣摩。村上的情景通感与人物对话都写得非常精彩,比如渡边与直子偶然再见,然后开始漫无目的散步时,两人都没有讲话:
只有踩上路面硕大的法国梧桐落叶的时候,才发出“嚓嚓”的干燥声响,而一听到这种声响,我便可怜起直子来。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臂,而是某人的臂,她所希求的并非我的体温,而是某人的体温。而我只能是我,于是我觉得有些愧疚。
渡边不是在可怜他自己,而是“觉得有些愧疚”。读《挪威的森林》我常想起日式的朴素的设计,是一种渗透生活的理念,看日本街头的男男女女大体一致的装束,上班族的西装,年轻人的便服,身上不超过三种颜色,看着多舒服!村上的文笔也是如此,把汹涌的情感裹藏在平平淡淡的文字下。2010 年陈英雄导演的同名电影,把全片的高潮安排在最后面:渡边知道直子自杀的讯息之后,面朝大海,展信而阅,波涛的怒吼,巨浪的拍打,以及背景乐的烘托,情感在那一刻达到高潮。而在村上的文字里,即使是全书的顶点,他也没有用多么沉重的字眼去形容这一切。只是把渡边再度徒步旅行,蜷缩在海边的事实写了出来。读一遍或者有些平淡,过后再想,就像电影里的画面,奔腾了起来。
这是我感受到的村上文字的魅力,收放自如,挥洒有度。
然而这部作品也不是全无缺点。小说开头写学校宿舍生活,升国旗,敢死队的每日早操,虽然是后续剧情的伏笔,却嫌冗长,敢死队突然之间好没来由的消失也缺乏解释。而占据了相当篇幅的,直子在疗养院的室友玲子自身的故事,固然有趣,却似乎有点偏离主旨。至于主旨,由于相当的朦胧,我能看到死于生的哲思,能看到渡边与直子与绿子的爱情,能看到不同的性在不同的情境下有不同的意味,却从来没有明确的结论。
像读一首小诗。
要什么明确的结论?
16.08.23/中午
于 T.i.T
P.S.
封面为 2010 年陈英雄执导的同名电影《挪威的森林》,较原著有不少改编,根据电影的节奏删掉了许多剧情,仅保留了渡边、直子与绿子三人这条主线。但是电影效果很不错,甚有村上风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
P.P.S. The Beatles —— Norwegian Wood Lyrics
I once had a girl, or should I say, she once had me...
She showed me her room, 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She asked me to stay and she told me to sit anywhere,
So I looked around and I noticed there wasn't a chair.I sat on a rug, biding my time, drinking her wine
We talked until two and then she said, "It's time for bed"She told me she worked in the morning and started to laugh.
I told her I didn't and crawled off to sleep in the bathAnd when I awoke, I was alone, this bird had flown
So I lit a fire, isn't it good, norwegian wood.

几个小时前,2016 年科幻小说最高奖之一的雨果奖(Hugo Awards)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Kansas City, Missouri)颁奖,来自中国的女作家郝景芳的作品《北京折叠》获得最佳中短篇小说奖。我读书一般不怎么迷某一个类目,今天新闻出来后我才第一次知道这位作家以及这部作品。于是我读了《北京折叠》的中文原版,以及由 Ken Liu (@kyliu99)翻译的英文版——Folding Beijing。
这是部中短篇作品,读完并不需要多长时间。两部读下来我更喜欢英文版的语言,也许是地域差异,读中文版的过程总让我产生“这种语言表达有点奇怪”的想法。好的语言是内容的美丽外衣,像美貌的女子,仅美貌本身一足以让人产生好感。Ken Liu 的译本字字句句忠于原著,读起来像读大多数英文小说一样流畅。中英文版暂时都没有实体书出版,中文版在豆瓣阅读可以免费阅读,英文版在uncannymagazine.com可以找到。
《北京折叠》首先是一部科幻小说,背景设定在未来的北京,这座巨大的城市被改造成可翻转折叠的世界,分三层:
折叠城市分三层空间。大地的一面是第一空间,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是从清晨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空间休眠,大地翻转。翻转后的另一面是第二空间和第三空间。第二空间生活着两千五百万人口,从次日清晨六点到夜晚十点,第三空间生活着五千万人,从十点到清晨六点,然后回到第一空间。时间经过了精心规划和最优分配,小心翼翼隔离,五百万人享用二十四小时,七千五百万人享用另外二十四小时。
很明显对应的是上中下层社会,主角是 48 岁的老刀(Lao Dao),第三空间 128 万垃圾处理工的其中之一,他生在第三空间,每天在垃圾站做垃圾分类回收的工作,在可预见的未来里也将一直垃圾处理。老刀所处的世界是不管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向上流动的世界,他抚养了一个捡来的小孩,小孩就要上幼稚园了,老刀需要钱。于是他开始铤而走险,帮助第二空间的人向第一空间带东西。这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很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但成功了以后赚到的钱却是实实在在的。于是整个小说就通过老刀从第三空间到第二、第一空间的冒险,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十分符合中国现实的“科幻故事”。
总体来说小说节奏紧凑,故事流畅,通过最底层的“老刀逛大观园”式的冒险对中国现实进行了一番辛辣的讽刺。但如果要以“硬科幻”的标准来看的话,这部小说与真正的“硬科幻”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这座未来的北京,除了城市可以翻转之外,并没有太多可以体现“未来”的东西,对于硬科幻迷来说,想象过于匮乏。
从写作技巧来说,我始终觉得作者的写法有点奇怪,比如说老刀刚找到彭蠡,想知道怎么从第三空间偷渡到第一空间的时候,几句话里视角在老刀和彭蠡两个人物跳来跳去,读者容易出戏:
彭蠡愣住了,已经有十年没人跟他提过第一空间的事,他的牙签捏在手里,不知不觉掰断了。他有片刻没回答,见老刀实在有点急了,才拽着他向楼里走。“回我家说,”彭蠡说,“要走也从那儿走。”
可以看到第一句彭蠡愣住了的镜头是从彭蠡个人出发的,视角是彭蠡的,但是从“片刻没有回答”开始镜头就变成独立于两人之外的了,下一句“见老刀实在有点急了”则切换给老刀,没有一个连贯的视角与感受。再来看英文版:
Peng Li was stunned. It had been ten years since anyone brought up First Space with him. He held the remnant of the toothpick in his fingers—it had broken between his teeth without his being aware of it. For some seconds, he said nothing, but then he saw the anxiety on Lao Dao’s face and dragged him toward the apartment building. “Come into my place and let’s talk. You have to start from there anyway to get to where you want to go.”
“见老刀实在有点急了”这一句被改写成”but then he saw the anxiety on Lao Dao’s face and dragged him toward the apartment building.”,这样就变成了彭蠡自身的视角,是从彭蠡的眼睛里看到的老刀的脸,不再是“老刀实在有点急了”,整体视角保持了统一和连续。这就是我为什么更喜欢英文版的原因。假如要根据英文版的写法,把视角连贯起来改写,那么可能是这样的:
彭蠡愣住了。十年来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提起第一空间的事,捏在手上的牙签不知不觉被掰断了。他沉默了一阵,没有说话,直到他看到老刀脸上焦虑的神色,才一把拽过老刀,向他家里走去。“到我家里再说。“彭蠡说,”反正你就是要走也是从那儿走。”
语言表达是内容的外衣,表达流畅是挺重要的一环。这部小说写得最好的地方是老刀与小孩之间的深刻感情,老刀面临金钱诱惑时内心苦苦的挣扎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小说结尾也非常不错,老刀最后成功回到第三空间,面对邻居女孩与房东的争吵:
他忽然想让阿贝不要吵了,忘了这些细节,只是不要吵了。他想告诉她女孩子应该安安静静坐着,让裙子盖住膝盖,微微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轻声说话,那样才有人爱。可是他知道她们需要的不是这些。
这种无奈与无助,读来令人心疼。最后老刀替女孩把钱交给房东,疲累地挥挥手,回自己房间了。这段既潇洒又心酸,“屌丝何苦为难屌丝呢”?其实啊,越是穷苦的人呐,就越是要为难更加穷苦的人,人在这世上都希望展示出自己的价值,为难更加穷苦的人,可以说是最残忍可也最简单的可以满足自己优越感虚荣心的途径了。
16.08.21/下午
于自居
《北京折叠》拿的是雨果奖的最佳中短篇小说,这次《三体 II》角逐的是长篇小说,两者不在一个公斤级的,不存在可比性。虽然我本身觉得《北京折叠》在质量上还不算上佳,但是能有中国作家获奖依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奖项什么的,应该是有了就高兴,没了也没什么的事情吧。想想东野圭吾曾经十几年空窗无人问津,村上春树 09 年开始年年诺贝尔提名,至今没有获奖呢。

更新: 2018 年 4 月 - Just Focus iOS 版发布啦 | 枫言枫语
用 Swift 写过 iOS App 但是没试过 Mac App,也没试过全部 Storyboard + AutoLayout 的 UI layout 方式,所以这次就做了个小应用练练手。既然要练手就要挑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来做,平时我常用番茄钟来协助专注工作,但是试了几个番茄钟应用感觉提醒不够强烈,我希望有这么几个 Features:
其实第一点才是最重要的,现有的 App 里面,Timeout Free 虽然可以全屏提醒,但是它在开始显示全屏界面的时候是渐变的,其实会很突兀感觉很不舒服,Pomodoro Timer 界面不错操作简单但是中断提醒不够强,我经常不知道一个 Timer 已经结束了。
于是就决定:做一个符合自己需求的全屏提醒应用吧!
既然要做,就要学点新东西,所以我在这个 Mac 小应用里用了很多有意思的东西:
都不算新科技,但是各个点都有些可以玩的东西,回头可以整理后分享给大家。XD
现在这个 App 已经在 Mac App Store 上架了,价格免费,欢迎大家下载使用,多提意见。:D

在香港逛书店的时候,有两家书店把《The Girl on the Train》摆在了畅销书区显眼的位置,一开始我以为是《孤儿列车》,但是封面没见过,一想《孤儿列车》的英文名应该是《The Orphan Train》,于是对这本新的畅销书怀起兴趣来。
One for sorrow, two for joy, three for a girl… Three for a girl. I’m stuck on three, I just can’t get any further. My head is thick with sounds, my mouth thick with blood. Three for a girl. I can hear the magpies — they’re laughing, mocking me, a raucous cackling. A tiding. Bad things. I can see them now, black against the sum. Not the birds, something else. Someone’s coming. Someone is speaking to me. Now look. Now look what you made me do.
揭开扉页,哀伤的文字扑面而来,疼痛仿佛夜的柔波,从四面八方向我包围,窗灯昏黄,夜色迷茫,开头不错。故事的主角是 Rachel,她本来与丈夫 Tom Watson 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却因为一直怀不上孩子而产生争执。Tom 日渐冷漠,Rachel 则开始酗酒,两人最终不欢而散。Tom 娶了离婚前的出轨对象 Anna,两人生了个孩子,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享受天伦之乐。而 Rachel 却从此一蹶不振,工作也因为酗酒而被辞退,住在自己大学好友 Cathy 的房子里,穷困潦倒。Rachel 为了不让 Cathy 担心,每天早上搭乘同一班火车从郊区 Ashbury 前往伦敦市区,假装自己还在伦敦上班。他们以前的家就在火车站附近,每次经过 Blenheim Road 23 号 Rachel 总是心中一阵刺痛,她不愿去看,不想去看,不敢去看,却不得不看,看他们过往的曾经温馨的小房子里,现在却住着他爱着的不是自己的那个人,幸福一如往常。
不远的地方,有另一座一模一样的房子,住着一对看上去很幸福的年轻的夫妻。每次经过火车站 Rachel 总会凝视这座房子,在她的幻想里,女主人是 Jess,男主人是 Jason,他们是 Rachel 曾经的幸福的影子,是 Rachel 幻想中的美好,每天透过车窗观察这对夫妻已经成为 Rachel 的精神支柱。酗酒、跟踪狂式的偷窥,Rachel 已经颓唐如同废人。这就是书名 The Girl on the Train 的由来,一切从车窗上每天的窥视与幻想开始,Rachel 用她的幻想弥补自己失败的人生。终于有一天,Jess 失踪了。
作者 Paula Hawkins 是一位来自英国的女作家,她从小在津巴布韦长大,17 岁时随父亲迁到伦敦并一直生活至今。从牛津大学毕业以后,Paula 成了泰晤士报商业版块的记者,在报社工作期间出版过一些理财建议类的书,也尝试过写浪漫小说,但都没有获得很好的反响。于是她决定尝试更黑暗,更沉重的话题。6 个月的全职写作,她在几乎断粮的情况下写完了《The Girl on the Train》,这部作品涉及酗酒、吸毒、暴力、凶杀,话题感十足。2015 年本书出版后,雄踞 The New York Times Fiction Best Sellers of 2015 榜首长达十三周,也无怪书店会把这本书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前面我们提到作者文笔优雅,文风哀伤,但这不是本书畅销的理由,黑暗沉重的话题,环环相扣的犯罪,真相在层层剖析中渐渐清晰,这才是吸引读者的地方。Rachel 幻想的 Jess 原名 Megan,在她失踪 48 小时之后事件开始登上新闻,Rachel 被警方调查,然而事发当晚 Rachel 一如既往地酗酒,对当晚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知道有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但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于是 Rachel 决定帮助她幻想的 Jason(真名是 Scott)查出真相。
本书采用多人物视角切换(POV Shifting)的手法来写,所有章节都是第一人称,章节的标题为当前视角的人名与日期,好处是方便作家轻易地隐藏掉一些重要信息,给读者留下盲点,这样揭示新的线索时容易造成反转。坏处是容易令读者困惑,我一开始读的时候没有留意标题,读到一半觉得怎么好像说的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而且也会给读者入戏带来一定的难度,毕竟你刚刚跟着 Rachel 发掘完一个可疑的线索,立刻就被切换到 Anna 的视角去了。不过读完几个章节适应了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以推理小说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的推理成分不算多,谜题的设计也并不高明,好在伏笔埋得比较深,层层反转的感受比较强。不过作者的本意是想写精神濒临崩溃,走向人生低谷的 Rachel 如何应对人性的阴暗,强调的是精神与惊险,所以推理部分的不足可以理解。从人性的挖掘来看,每一个人物都被揭开羊皮,暴露出阴暗的一面,人物本身的故事已够足料,再加上作者极富煽情意味的文笔,给了读者一个不错的情感宣泄。
总的来说这部作品还是挺适合作为闲适读物,语言流畅易读,英文版词汇量少,文法相对简单,却能制造出动人的效果。但是与它所获得的众多荣誉相比,还嫌名不副实,小说整体的故事框架比较简单,没能设计出足够精巧的谜题,也没有足够惊艳的结尾,甚至可说虎头蛇尾,匆促收笔。故事的格局也比较狭窄,人物不多就那么几个,地点也就是伦敦市区和虚构的郊区两点一线,火车上有个配角我本来期待可以在后期发展成杀手锏结果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非常失望。
好话坏话都说完了,这部作品算在推荐阅读之列,但是请不要抱着“这是雄踞畅销书榜首的大作”这样的想法来读就好。英文版我读的是 Riverhead Books 出版的版本,ASIN 为 B00L9B7IKE,亚马逊中国与美国均有出售。另外,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即将在今年十月份上映,倒是可以期待一下。
16.08.06/夜
于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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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大家好,又到了每八期读书一次的书单时间了,有朋友问我为什么最近更新这么慢,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答了一句:
懒?
我在《如何做到每周读一本书?》里曾提到“没有时间”只是一个谁都能用的廉价借口,所以我不会用没有时间作为偷懒的理由,实际上我就是懒。没有更新的日子里我依然在看书,有关注我豆瓣的朋友应该能看到“已读”的书目在增加,但是看完的书我会做好读书笔记才开始动手写书评,没做过笔记就好像没看过这本书一样。(其实是不做笔记就不晓得要怎么写?)
所以我是偷懒在没做读书笔记上?,后面几期里我会更勤奋做笔记,争取把丢掉的补回来?。
本期书单中,故事性最强,设定最吸引人的当属东野圭吾的《秘密》。虽然设定有点脑洞大开:主角的妻子车祸去世了,灵魂附在幸存的小学生女儿身上。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整个故事就变得十分有趣。心理上是自己的妻子,但是脸还是女儿的脸,面对自己的女儿,丈夫还能把她当做自己的妻子来爱吗?女儿总有一天会长大,会拥有自己的人生,难道要让她一直束缚在自己身边吗?但是她的心灵毕竟是自己的爱人啊,难道要看着自己的爱人去爱别的人吗?
这种两难的抉择造成了小说的主要矛盾,东野圭吾在这部作品中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觉得这个想法还是十分令人惊艳的。
再看科幻小说,阿西莫夫的《永恒的终结》与《神们自己》,一是时空穿越,一是平行宇宙,阿西莫夫的想象天马行空,令人大呼过瘾。雅小说方面,川端康成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三部作品写得美轮美奂,优雅清丽,其中《雪国》一作我们在 5 年前曾作过介绍,这期书单我们介绍的是另外的两部作品:《千只鹤》与《古都》。如果有读者朋友去过日本京都旅行,那么《古都》应当是非常好读的作品,贯彻全书的京都的风景名胜与风俗祭祀,川端康成细腻的文笔让整座古城生动起来。这座在二战中几乎夷为废墟的城市,能够在短短数十年内恢复一座古城应有的气息,与其浓厚的文化底蕴,民众深沉的热爱是分不开的。读《古都》总能梦回京都美丽的古刹,仿佛置身古代,轻抚栏杆,遥望远山隐没在暖暖的夕阳。

?05.may 2016
对很多读者来说,罗生门可能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现在如果一件事情扑朔迷离,涉事各方各执一词,互相矛盾,那么可以称为“某某罗生门”,或者“谁谁身陷罗生门”。不过早期这的意义与我们所熟知的却大相径庭,这个词是怎么演变成今天的含义呢?
每周读书 #122 仿如素净的溪流淌着落樱款款——《千只鹤》

13.may 2016
川端康成获奖的三部作品,美到不可思议,却仿佛虚无缥缈,既没有起伏跌宕的情节,也没有深刻警世的内容,仿佛素净的溪流淌着落樱款款,总想起日本的古寺神社,大概就是那样的感觉吧。

21.may 2016
银阁寺前低吟浅唱的樱花小溪,祇园周边熙熙攘攘的古街窄巷,清水寺里俯瞰京都的崖边舞台,多少年来,京都作为日本天皇的居所,保留了许许多多日本传统之美。
每周读书 #124 没有平行宇宙的时间旅行——《永恒的终结》

30.may 2016
时间旅行真是科幻小说永恒的话题,相较于宇宙的时空尺度,人类的生命与历史真是弹指一挥间。把故事的时间放大到几百年已足以给读者们创造无限的想象,如果这个时间尺度是几十个世纪,几百个世纪,甚至上万个世纪呢?

03.jun 2016
亲眼看着自己深爱的人去爱别人,还要作为“父亲”的角色来祝福他们,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每周读书 #126 少年法保护的是被害者还是罪犯呢?——《彷徨之刃》

17.jun 2016
假如你是受害者的父亲,亲眼看到自己的女儿被凌虐致死的录像带,而由于少年法的保护,两个犯罪少年却可能监禁两三年后就被假释,这种情况下你的心情会是怎样?你怎么可能相信法律是保护受害者的,怎么可能相信警察是站在正义的一边的?
每周读书 #127 The Gods Themselves——《神们自己》

26.jul 2016
假使有一种近乎完美的洁净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利用高效无所不能,人类是否会为之欣喜若狂?假使利用这种能源的代价是世界末日呢?

02.aug 2016
相比于男色话题的私小说《假面的告白》、贞操与欲望斗争的禁忌话题《爱的饥渴》以及死亡与幻灭之凄美的小说《金阁寺》,三岛由纪夫这部《潮骚》确实是清新脱俗的独特之作。
16.08.02/夜
于自居
往期书单:
- [书单] 枫言枫语∙每周读书 113期-120期
- [书单] 枫言枫语∙每周读书 105期-112期
- [书单] 枫言枫语∙每周读书 97期-104期
- [书单] 枫言枫语·每周读书 2015 年度书单

1949 年三岛的成名作《假面的告白》是一部半自传体式的私小说,内容比较阴暗,涉及男色,是禁忌话题;1950 年《爱的饥渴》则讲寡妇悦子本欲坚守贞操,却被公公诱惑,又恋上自家的园丁,最后以凶杀结局,也是个禁忌话题的悲剧;1956 年三岛的代表作《金阁寺》发表,见习和尚沟口有口吃的毛病,始终无法与女人行事,全书充满死亡、凄美之感,最终沟口火烧金阁寺,亦是悲剧。所以在三岛由纪夫的小说作品当中,清新脱俗的《潮骚》算是挺特别的一部。

这部作品的背景被设定在日本三重县鸟羽市的神岛,小说中出现的八代神社、灯塔、哨所都可以在岛上找到。1953 年作家两次前往神岛旅行,9 月开始执笔创作,次年出版。也许因为描写的是纯爱内容,这部小说成为三岛最常被搬上荧幕的作品,樱桃小丸子的偶像山口百惠就曾于 1975 年出演过同名电影,并与男主角三浦友和相恋最终结婚,两人的婚姻曾经热极一时,可以说明星的轶事反过来也提高了原著的知名度。(该电影有所改编但基本忠实于原著,年轻的山口百惠很漂亮,三浦友和也很英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来看看。)
小说讲述的是两个纯真男女的爱情故事,在故事中,神岛被称为歌岛,这个小岛上所有人都靠海为生,男的出海打渔,女的则潜水采集。男主角是善良木讷的年轻渔夫新治,某天打鱼归来遇到坐在海滩上的少女初江,在夕阳下光彩照人。初江是岛上大户人家宫田照吉的女儿,新治只是一个贫穷的小渔夫,在这场爱情争夺战中,他的对手是出身歌岛名门的安夫,这样的人设注定了这个故事走的是以弱胜强,青蛙变王子的路线,所以仅从故事情节来说,这部小说乏善可陈。不过换个角度来看,情节引人入胜并不是三岛所长,作家的细腻藏于字里行间。
小说分为十六章,每章篇幅短小,承前启后,圆转自如,其中有几个场景写得非常动人,以时间顺序来说,第一个有意思的场景在初江与新治同在灯塔长家做客时。当时灯塔长夫人刻意提及自己的女儿千代子喜欢新治的事情,回家的时候初江生气地不理会新治。
这种单纯的小情绪在三岛笔下显得天真毫不做作,新治紧追少女身后喊道:“喂!喂!”
尽管他叫喊,少女并没有回头。年轻人无奈,只好默然地跟随在少女的后面。
道路被松林笼罩,又漆黑又险峻。少女接着小手电筒的光柱照亮前方,步子变得缓慢,新治不知不觉地走在她的前面了。随着轻轻的叫唤声,手电筒的亮光像腾飞的小鸟,倏地从树干飞向树梢。年轻人机警地回过头来。他马上把摔倒的少女抱了起来。
简直是电影里的画面!在 1957 年,电视电影可不像今天这般流行,现在看来《潮骚》的桥段可能已被用滥,但是在小说发布的时候还算新奇。桥段可以随着时间推移不再流行,但是通过三岛的文字把这些故事讲述出来,作家带给读者的那种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里波澜万丈的感动却是超乎桥段之外的了。
比如全作的中间高潮部分,新治与初江相约在山上废弃的哨所见面,那是他们相识的地方,可那天却闹起了一场暴风雨。少年“不习惯猜疑的这颗心,从未曾怀疑过女子会不会冒着这暴风雨天赴约”。抵达哨所少年已全身湿透,他升起了火堆静静等待少女的出现,慢慢把头靠在膝盖上睡着了。
醒来时一个半裸的少女低头站在篝火旁,低垂的双手拿着洁白的胸衣在烤火。新治装睡偷看,少女发现后居然说:“不许睁开眼睛!”而年轻人居然就忠实地禁闭双眼。两人最终没有做出什么,他们心中对道德观念抱有一种盲目的虔诚。这一段看得令人忍俊不禁,回想起金庸小说里温软娇嗔的女主角们。谁都有过年轻懵懂的岁月,三岛写这部小说,定是满怀青涩的心情在写,真挚得可爱。
最后一个精彩的场景则是新治随初江的父亲宫田照吉的渔船出海见习,在海上遇到可怕的台风,波涛在翻滚,狂风在怒吼,面对浩瀚无垠的狂暴海洋,人是如此渺小,自然是如此可怖!渔船靠几根钢索保持稳定,此时一根钢索断了,船长在甲板上猫腰大声说道:“有人愿意来把这条保险绳系在对面的浮标上吗?”
风的呼啸,保护了四人的沉默。
…新治用爽朗而明快的声音喊叫起来。这时候,在黑暗中可以看到他的洁白而美丽的牙齿浮现了出来,他的确是微笑了。
“我来!”
新治跃入暴风雨中与自然搏斗,把全书故事推向最高潮,等他完成任务游回渔船,一被人拉上甲板就瘫软在地。最终新治凭借在渔船上英勇的表现赢得初江,作家给了故事一个圆满美好的结局。这部小说也是三岛难得的态度积极向上的作品,前文我们提到的几部作品均是悲剧结尾,唯有《潮骚》贯穿一种朴素的美好,在阅读时频频忆起年少的日子,简单得美好。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的情节普通,桥段在今天已经屡见不鲜,不过作家的文笔相当不错,多数章节的结尾都有长镜头式的延展,像川端康成在《千只鹤》中所写的夕照下镀成金黄的街道,描写十分精彩,以雅文学的角度来看文笔值得欣赏,以通俗文学的角度来看缺乏吸引力,阅读起来需要一点耐心。
《潮骚》这个书名的意思是“?海潮的声音”,英文译为 The Sound of Waves。有人说三岛在写作前一年去过希腊旅行,称这部小说是罗马历史故事《达夫尼斯和赫洛亚》的现代版,但是 Google 并没能搜索出三岛原话的出处,而且《达夫尼斯和赫洛亚》的情节与《潮骚》差得也比较远,除了背景同样在海岛上,同样有两个男子喜欢同一个女子之外再无共通之处,所以对于这个说词,本人持怀疑态度。
枫影所读的版本为唐月梅老师翻译,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实体书,ISBN 为 9787532764785,z.cn 并没有 Kindle 版出售,有点可惜。
16.08.02/下午
于自居
